我们的主要实践地点是位于旅顺的大连溢鸿儿童村。我们选择在周末去到儿童村,孩子们都正值假期,有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以及与他们进行交流沟通。
我们于上午抵达儿童村,较小的孩子在休息,大一些的孩子在活动室里写作业、看书或是在院子里玩耍。看到我们的到来,孩子们起初还有一些害羞,但也很快就熟络了起来。我们的实践队员里有一大部分是来自大连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的学生,他们带来了自己的画本以及一些作画工具,尝试着教孩子们画画。一部分孩子表现出了很大的兴趣,这令我们很高兴。已经在上小学的孩子们则拿出他们的功课,他们都很聪明,希望我们队员的辅导也能够对他们有一些帮助。
与孩子们短短相处的时间里,我们看到了在儿童村生活的孩子们的现状,在实践结束后,团队成员关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存现状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探讨:
首先,父母在狱中改造服刑,其子女的救助一直是我国政府关注和工作的重点。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是当前社会的一类特殊群体,却也是被人遗忘的一类群体。一方面,在日益上升的犯罪率情况下,我们社会更多的是关心犯罪人的再犯预防和社会回归情况,但是对于其中大部分犯罪人员的子女却很少关注,对于他们的生存现状、心理状态和行为引导也没有系统化、针对性的服务方式。另一方面,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虽然已经被纳入中央所确定的五类重点管理人群之中,但和不良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流浪青少年不同的是,服刑人员的子女因为长期的观念问题、政府工作的分工问题及救助体系上的不完善,主要针对他们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在实践中还存在空缺和不到位之处。 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因为父母服刑所带来的家庭温暖和照料的缺乏,以及社会经济救助的不到位、监护制度的漏洞等,都会导致这类特定群体陷入生活的困境。同时,社会的歧视、教育的缺失亦易使他们产生心理问题。
其次,因为服刑人员的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属于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由于他们的年龄偏小,社会阅历不足,又缺少必要的社会支持系统,很容易会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父母犯罪服刑本身对他们来说就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创伤,再加上他们自己感受到的负面信息,父母在他们成长过程中由于性格缺陷等原因给他们的人格所打下的烙印,都有可能使他们现在和将来出现不良的想法和行为。甚至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长大成人的过程中会一直带着灰色的眼镜来看待周围的世界,会不客观地、甚至扭曲地去评估他们遇到的问题,而看不到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一面。他们中的一部分人,会有可能重复他们父母的生活方式,从而给社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因此,做好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帮助和扶持工作,有计划、分层次的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去关爱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对促进服刑人员思想改造,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的实践活动让我们认识到了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会让社会变的更为温馨,和睦。因为有一些领域是国家无暇顾及的,所以通过社会公益活动而展开,让更多有爱心的人士参与到其中来。对于参与公益活动的个人而言,在参与公益活动的同时,对其自身也是很有益处的。一方面,可以锻炼自己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锻炼沟通能力,另一方面也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了洗礼。在参与公益活动的同时,感受到了自我的存在感,以及在帮助他人的同时,自己所能感受到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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