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高档车,抽着芙蓉王,住着保障房”,这并非调侃。根据国家审计署的审计,去年我国有5.98万户家庭隐瞒收入、住房等信息通过审核或应退出未退出,违规享受了货币补贴、实物配租等。保障房违规分配的漏洞在哪里?如何有效堵上这些漏洞,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记者进行了调查。
三五十元的低保房,转租能赚1000多元
“住保障房的可不一定都是低收入群体。我身边就有人开着高档车,抽着芙蓉王,住着保障房。还有一个朋友,弄到了三套保障房,自己住一套,两套转租出去。像我这样收入低、又没啥门路的,老老实实排队分到一套保障房,反倒挺不容易。”江西省廉租房住户宋先生向记者抱怨。
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供应体系的重要一环,主要为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其中租赁型保障房,又称公租房,国家给保障对象一定比例的房租补贴;出售型保障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等,售价低于市场价格,转卖时需满足一定条件以弥补价差。
保障房分配、使用不合规现象并非个例,已成为年年禁止、年年复发的“顽疾”。
“按规定,低保户家庭一个月三十多元、五十多元租金即可租住。可有些不是低保户的人违规骗租后,转手再把房子租出去,租金1500元左右,这样就赚了差价。”一位住在北京大方居廉租房的住户说。此外,有的保障房还被出租、出售给社会机构使用。
漏洞在哪里?——制度不完善,监管不作为,违规成本低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套利空间的存在造成了一些漏洞。
1.制度的不完善,为套利提供可能
一方面,《城镇住房保障条例》还在立法过程中,尚未出台。“目前对于骗房骗补行为处罚的力度、执法的依据,缺少更权威的法律规定。法律的薄弱也会造成保障房违规现象增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综合研究室主任刘卫民说。
另一方面,住建、民政、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不畅,使得对保障房申请对象的动态管理有一定难度。此外,保障房审核机制虽然总体上比较严,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容易有机可乘。“比如说隐瞒收入就比较容易操作。目前对申报者工资收入的审核较严,但对资产收入等信息却疏于核实。”严跃进说。
2.基层监管手段有限人员不足,导致监管力不从心
刘卫民说:“比如县一级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就那么几个人,管那么多项目,行政监管能力相对薄弱。”除了客观因素,监管方面也存在主观不作为。虽然多数地区都实行“三审两公示”的制度,但实际操作中一些地区并未严格执行,“只要社区居委会通过了初审,把申请表交上去基本就没问题了,街道办和上级的房管部门不会再下去审的。”
3.违规成本低,使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
“申请一个再说,大不了交点钱把房退了”,甚至不惜通过隐瞒虚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保障房。根据住建部的规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已承租的,限期退回住房,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1000元的罚款相较每年几万元的房租收入不值一提,让不少人敢“顶风”抢搭福利便车。
将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保障房的建设初衷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困难,如何将保障房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随着住房市场供求总体走向平衡,打通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间的通道,由“补砖头”变为“补人头”,既能减轻去库存压力,也有利于完善分配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重点还是优化制度安排,比如现在有些地方在进行市场定价、分档补贴,随着保障对象的收入变化,对补贴进行动态调整。”刘卫民表示。
加强保障房的后期管理同样重要。专家建议,应建立专门的举报奖励经费,以社会监管弥补部门监管的不足,同时,也应加大对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不作为惩处力度,敦促有关部门将工作重心从“建”转到“管”。
提高骗房者的违规成本也至关重要。香港公共租住房屋的住户,如不准确填写收入及资产申报表,可判最高罚款5万元港币及监禁6个月,香港房屋署亦会向住户追回因资料不正确而少付的租金,违规成本远高于内地。北京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高喜善认为,有关部门宜通过修订制度,对违规人员按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而不是简单的罚款了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则建议,现阶段应将建立个人征信体系和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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