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户晴/文 肖进/图)11月9日,恩施州律师协会会长严奉祥受邀来到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以“《刑事辩护实践经验漫谈》”为题给学生分享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该院老师黄继坤担任主持人,19级学生到场学习。
刑事辩护是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严奉祥解释道:“刑事辩护按种类分可分为自行辩护、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在法律实务中存在大量当事人无律师为其辩护的现状,此时就需要在法院及律师协会的帮助下指定律师为其辩护。而此类律师的报酬相对较低,存在付出与收入不相称的现象。”刑事辩护作为刑事律师的业务之首主要目的是针对当事人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在无罪辩护方面:可以从诸如证据不足——辛普森案;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正当防卫——于海明案;没有实施指控的犯罪行为等方向入手。在有罪辩护方面:可以从投案自首、立功或重大立功、坦白、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情节显著轻微,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方面切入。
随后,在互动环节,19级学生李帅杰就“犯罪结果与法律适用”的相关问题,吴鑫同学就“非法证据排除”与严会长深入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今年,自“刑事一体化”教学讲座开展以来,恩施州众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专家承担我院刑法实务课程的教学任务,受到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我院将继续发挥合作优势,探索和推动更多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法律从业者进校园、进课堂,加强学生与实务工作者的沟通交流,不断提升学生的理论和实务水平,实现恩施法律实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助力高校法学人才培养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责任编辑 王雅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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