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盛日电是近五年发展起来的光伏“领军”企业,其打破了传统政府“漫灌式”的粗放输血式扶贫方式以及效率低下的农民“自救式”主动脱贫方式,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整合多方资源打造“光伏农业综合体”新范式,采取“光伏+农业”的新型农机结合发展模式实现双赢。为了深入了解政企合作精准扶贫的内在模式,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实践队于8月5日来到位于青岛即墨的昌盛日电有限公司,由公司负责人带领走访参观该企业。
伙伴关系——契约下的平行合作
通过负责人介绍,实践队员了解到镇政府与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合作契约的达成是基于具备法律效力的国家政策下的平行关系,其分别为商业合作中两大合作方,而非上下级垂直隶属关系。国家推行光伏扶贫的相关政策与发布的指导文件充当昌盛模式下政企合作订立契约协议的法律效力屏障,如国能新能[2014]447号《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不仅对扶贫的对象、条件等项目有着明确指标,且对各地光伏产业发电量有着精准到户的规定,以法律政策条文的形式充分保障了农民的利益,此间条款成为维系此后政企光伏扶贫契约型合作关系的法律依据。
此后,随着政企双方合作的不断加深,政府集资、集力支持企业的发展,贫困农民的获益情况日益显著。
利益共享——实现政企农三方共赢
由于企业因其以营利为目的的特性,在实行扶贫项目时有着一定难度,因而建立起利益共享机制至关重要,即当地政府出台政策,将农村农民的闲置或废用土地出售或出租给昌盛日电公司,昌盛日电公司在政策推行时间范围内,获得当地政府许可的通过融资建设、购买或租赁的当地特定土地使用权,从而建设其光伏农业产业园———华盛绿能,以获得企业的更大利润,拓宽企业方的利益面。企业除租赁土地外,还为贫困农户提供工作岗位、向有意愿的农户出包大棚、鼓励农民自主创业。
通过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实践队员们更真切的体会到了昌盛造血式扶贫模式的可行性,也可以得出,精准扶贫关键在于在国家政策之下,不断谋求突破与创新,从单纯地向农村投入捐助资金,发展为农民提供多种收入来源,在探索中形成政府调和式引导与企业参与式合作的扶贫模式,实现农民脱贫致富与农村实业增收。
http://www.dxsbao.com/news/135538.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