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长春9月27日消息(记者杨博宇)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听众通过央广新闻热线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家孩子就读的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原为民办性质,已于2015年经教育部门批准退回公办,但是最近数百名家长们却又接到学校要求缴纳2016年度择校费的通知。家长们认为,学校既然已经变为公办性质,加之学校又一直拿不出令家长们认可的收费依据,就不应该继续收取这笔费用。学校在退回公办之后仍收择校费,依据在哪?该不该收?
学生家长王女士(化名)介绍,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此前为一所民办性质的学校,在这里就读的学生除少部分吉林大学子弟外,其余学生根据年级不同每年都要缴纳7000元至9000元不等的择校费。2015年6月,经长春市教育局批准,将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小学部退回公办。王女士称:“之前三年每年开学交7000块钱的择校费,当时到这个学校也知道这个情况,每年也都交,但是从去年年末到今年年初,长春也陆陆续续有几个学校以前也交择校费的学校都变成公办的了,这个学校也说变成公办的,今年一直也没有收。”
而上周家长们却陆续接到学校通知,要求周末将2016年的学费交至各班班主任。
王女士表示,正常每个班都有群,老师给每个家长发私信,刚开始就说周日拿卡到学校交钱,学费和以前一样,具体数也没写,后来挨个打电话,说让拿现金装信封里去。
王女士说,根据长教民函字【2015】16号《长春市教育局关于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退回公办的复函》,其中提到,从2015年起将长春吉大附中实验学校义务教育阶段退回公办,学校不再面向社会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原则上只招收吉大教职工子女入学,并纳入区域义务教育管理范畴。家长们认为,既然学校性质已经变为公办,自然应该不再收取择校费。王女士认为,收费可以,因为当时来,也没说不交钱。但现在变成公立是不是需要出示一些收费文件或是收费的相关东西。
另一位家长刘女士(化名)表示,由于质疑学校的收费依据,部分家长找到学校负责人沟通,校方向家长出示了两份吉林省物价局文件。“收费我们就在质疑这个问题,既然公办了还要收这个费用,那就要拿出物价局的批文,给我看的这个批文一个是2013年的还有一个是2014年的。2013年的那个很明确,有效期是两年,2014年的这个88号文件没有抄送单位,没有收费年限。”
而对于此次收费,学校方面表示,学校实行逐步退公政策,因此原有的择校生收费标准维持不变。这样的解释,家长们无法接受。刘女士回忆称:“他说我们这批学生属于公办之前的择校生,要求按照延续原来的办法,继续交费。既然学校已经公办,就应该享受9年义务制教育,就不应该延续民办时期的择校。”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拨打吉大附中小学部校长刘浩天的电话,但其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对于学校方面出具的吉林省物价局关于收费标准的批复,吉林省物价局综合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的确给该学校批复过收费文件,但是是针对当时民办性质的收费标准。“14年的文件,当时批复的时候它还是民办资质,所以当时批的收费文件。退回公办是长春市教育局批,15年退回公办就没有再批复,因为退回公办就不需要再出文件了,退回公办是不收费的,之前的那个文件只是针对它当时是民办学校出的收费文件,现在退回公办还适不适用于这个文件,你得问问教育部门。”
随后,记者联系了长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如何解决目前正在研究,更多内容不便透露。“具体情况不太了解,包括收费依据。前两天也有学生家长咨询,包括教育局和学校也都在研究。退公是过渡退,不是一下都退,据了解局里也正在研究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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