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只想出名的女人,一个金钱至上的律师,一帮猎奇,循着血腥味找新闻的记者,《芝加哥》这部电影用其饱满的人物形象,极具张力的歌舞剧表演形式为大家呈现出了那些年,新闻媒体行业中存在的乱象。
影片中令我印象深刻的除了说着说着就热情唱跳的角色和那大尺度的情节,还有那句台词:这是芝加哥,小朋友,血溅三尺的新闻比你有价值。在这部影片中,记者的相机追随的往往是一起又一起夸张的暴力的枪击案,当事人越出名新闻越抢手。新闻价值只存在在那些黄色血腥暴力的事件上。
那位能操纵新闻走向的律师比利便扮演者至尊的角色,因盼望出名而杀人的罗克茜和本就是名人却杀了妹妹与出轨的丈夫的凯莉,还有后来所有枪杀他人的女人都渴望受到这位律师的吹捧然后让他用舆论的声音帮助自己无罪释放。整部影片看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个被绚丽光影包围的舞台,性感的舞者,还有几乎暗沉的色调,所有的这些都给人以极强的讽刺感。讽刺那个不择手段只追求刺激和博人眼球,不尊重事实的年代。那个年代,就连监狱都有它的强大体系,在这个聚集着魔鬼的地狱也有一个金钱至上的原则,以各种理由夺取他人生命的人都可以用金钱在这里安然度日。因为还有一个地狱的操纵者,她叫莫顿。他们都可以用钱,用舆论,用他人的同情操纵一切,无视法律,即使双手沾满鲜血也可以免受刑罚重获自由。
新闻的真实性因为一个律师大打折扣,美金可以让比利帮杀人犯无罪释放颠倒黑白,整个芝加哥的新闻都被他牵引着,在新闻散播之前,会准备两种内容截然相反的报纸,散播哪一类消息取决于比利的庭审结果。在记者面前,杀人犯要做的是带上面具博取同情和死不认罪,律师要做的是为杀人犯填充各种子虚乌有的信息,在公众面前做杀人犯的代言人,给杀人犯在庭审时需要说的台词。歌舞剧的彰显力往往很强,其中一场比利掌控一切的木偶人歌舞意味很深,每个有血有肉的记者都没有灵魂,他们任凭比利的操纵,印刷出震惊芝加哥的报纸,让舆论的声音一边倒。而那位被舆论包围的宠儿,闪烁着明星光环,让世人为之疯狂,已然忘记她只是个持枪杀人的杀人犯。
一时的名气和关注度往往最容易受到动摇,不论是被罗克茜取代的凯莉,还是迅速又被新杀手取代的罗克茜,都可以很快变成昨日黄花,被新的暴力和血腥取代。在这种只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的追求新闻时效性的年代,凯莉的那场挣扎卖力的歌舞像极了跳梁小丑,与凯莉不同,在自己即将被取代的时候,罗克茜选择假怀孕博得新闻关注。当然,她的这一做法足够刺激到那些记者的新闻敏感,那个即将在监狱中出生的孩子也备受关注和同情。总而言之,想要不被新闻抛弃,想要得到大幅报道和最佳版面,就要足够震撼和新奇。这让我不禁联想到当下的很多新媒体新闻的价值取向,黄孩子在历史上留下的足迹至今仍未磨灭,那些充满感叹号的标题依然吸引着无数读者,深入人性的猎奇心理依然可以牵动着新闻取向。
刚看这部电影的封面就可以引出我对美国影视的刻板印象,其内容也果然不出我所料。影片中,在芝加哥监狱里的女囚犯,都是因为两性关系杀人,出轨、被骗等等的背叛都是她们持枪杀人的主要原因。影片中的舞者都非常性感,舞台上的那种色调和扭动的身躯都展示出了那一时期黄色新闻的泛滥的背景。歌舞剧中的歌舞是对角色当时心理活动的放大与夸张表现,影片中有一位最终被判处绞刑的女囚犯,她在上刑场前的场景被放大到歌舞中时,我看到的台下观众的反应极为专注。在新闻发生时,每一位读者也就是台下的看客,他们瞪大了眼睛,以事不关己的态度看新闻,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再适当的发出同情或感叹。因为每天发生的新鲜事太多了,下一秒哪位名人又枪杀了自己的情夫比这场绞刑要有趣得多。
我关注到了这部影片中一个很不起眼的小角色,罗克茜的丈夫阿莫斯。他是这部华丽歌舞剧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就是一个小透明,一个穷修车的,他对罗克茜无条件的爱与信任让他变成了影片中最傻的人,尤其是在与其他狡猾奸诈的角色对比时,阿莫斯显得真诚而又悲哀,用现在的话说,阿莫斯真是那一时期的一股清流。在庭审中,他的傻又一次助攻了罗克茜获得自由,但最终获得自由的罗克茜并没有跟他回家,他离场时的落寞看得人揪心。
影片的结局是凯莉和罗克茜获得了自由,而能操纵舆论颠倒黑白的律师并不能让她继续成为名人,因为芝加哥的新闻每分每秒都在发生。但是,枪杀成了她们成名的好噱头,因为能从枪杀案中脱身还能在公众面前高声歌唱尽情舞蹈的人足以博得观众的眼球。尽管当下的新闻也很注重趣味性和阅览量,但我们更应该强调的还是那份客观与真实,新闻舆论从来都不由哪一个人掌控,浮夸的报道往往会造成信任危机。我们关注时事,但不一味追求刺激,媒介客观传播时事,公众共同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助力,这才是和谐社会最应该有的新闻体系。只因为,我们都应该有充实的精神和丰富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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