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价值“变形记”
文/熊浩然
新闻价值是指凝聚在新闻事实中的社会需求,换句话说,所谓新闻价值,就是新闻本身之所以存在的客观理由。新闻价值是吸引受众,引导和影响社会舆论的中坚力量,在人们的固定认知中,新闻价值蕴含了时效性、显著性、重要性、接近性和趣味性这几个基本属性。一般来说,新闻事实所包含的价值要素越丰富,级数越多样,新闻的价值也就越大,评判新闻价值标准的因素就是新闻的基本属性。随着网络媒体的逐渐发展,传统媒介中新闻的价值标准在后真相时代中悄然发生了变化。
模糊的界限
BBC(英国广播公司)推出的纪录片《黑镜》,其中有一集描述的是群众对于突发事件的反映,人们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意外,第一反应是拿着手机拍照或录像。一个新闻出现,群众总是忙着抒发自己的情感,争取站在舆论的前排。通过互联网媒介,群众的激情像炸弹一样爆炸出来。不久激情褪去,新闻的新鲜性和爆炸性也逐渐消逝,随后新的新闻出现,人们习惯性地将过去的新闻抛在脑后,将全部激情投入到新的事件当中。
有人说,在当今这个时代,人们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看待新闻:立即反应,然后遗忘。在网络欠缺的过去,人们获取信息的渠道多是电视和收音机。如今人们大多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不少微博微信自媒体为了吸引眼球,增加阅读量,发布一些尚未定锤却又劲爆的新闻。在这种偏激的舆论引导下,人们开始用“新奇有趣”这个标准快速筛选出真正感兴趣的新闻,久而久之,公众开始陷入一种歪曲新闻价值标准的怪圈里。
伴随着网络媒体的诞生,互联网环境下的新闻价值标准也发生了改变:大众往往更加看重新闻的新奇性,这种需求之下,传统新闻工作者需要及时地报道新闻事件,但受到采编修正,行政审批的等因素的影响,新闻的发布往往会延迟,公众往往不能第一时间获取到新闻。但在互联网环境下,新闻开始以受众的个性化需求为价值导向,以受众需求的新闻价值,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即时新闻。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新闻价值的时新性界限似乎开始变得模糊。
界限模糊的似乎还有价值标准中的显著性。实用性新闻不似过去那种突出重要性的硬新闻一样多与国家大事相关,而多属于可以带来立竿见影的利益新闻。新闻价值的接近性也转变为亲近性。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新闻事件与受众心理上的接近缩小了新闻事件传播空间上的距离,使新闻价值更多转变为与受众之间的亲近性。
除此之外,新闻价值趣味性也逐渐偏转为煽情媚俗性。新闻的趣味性指新闻报道引发受众情趣和兴味的特性,新闻内容多为奇特新鲜,生动活泼,引人入胜的消息。通常情况下,趣味性与新闻价值成正比。互联网的出现让传统意义上趣味性标准界限模糊,多数网络自媒体平台为吸引眼球,选择将新闻题材或言语进行新奇的处理,使得新闻的内容和形式娱乐化、消遣化。
被娱乐化的追寻
“男子谎称邻居骗好心人100元钱”、“十岁女孩喜欢吃头发”、“南大仙林校区有野猪出没”、“快递小哥刮伤私家车下跪道歉”、“老人因下车缓慢遭司机拳打脚踢”……处在互联网媒介传播之下的新闻价值开始呈现出世俗化的趋势。世俗化着力于展现老百姓日常的“平凡”,在平凡中挖掘新闻的戏剧性,趣味性和娱乐性,将这三性融为一体,使新闻开始聚焦一些日常新闻,贴近人们的真实生活。但稍有不慎就容易导致新闻报道缺乏具有思想深度的探讨,或者降低新闻价值原有的品格。
在新闻价值标准逐渐衍生出世俗化的过程中,世俗化表现可以总结为平民性、个人性、亲和性三个方面。新闻报道理念开始走向平民性,由老百姓来讲述自己的故事,构建多元化的公众发声平台。例如“感动英雄”,运动员、科学家、平民英雄、医生、明星、学生……这些“群像”都统一汇聚在新闻报道当中,是展现社会真实的写真。百姓不再是新闻传播中的边缘化群体,而是站在光源之下,成为新闻舞台上不可或缺的“剧中人”。还有就是价值标准世俗性中的个人性。互联网媒体之下,新闻报道的叙事策略正由“社会公事”过渡到“个人小事”。新闻视角开始向下移动,新闻事件和平凡人物相结合,新闻重心开始偏移,聚焦于百姓个性化的生存体验。对事件的关注由过去的“结果论”改成现在的“细节论”,对人物的关注由社会群体过渡到社会个体,新闻视角由衣食住行转移到感性的喜怒哀乐。
新闻价值世俗性中的亲和性也成为新闻传播过程中的一种媒介追求。为了突出新闻故事的人情味,新闻报道开始走向“故事化”,用一种近乎文学性的手法来报道一个新闻事件,使新闻通俗易懂,生动朴实。这种故事化式的新闻手法,与新闻侧面聚焦息息相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博得公众对新闻本身的更多关注,因此亲和性常常影响着新闻信息的流向和流量。
新闻价值世俗化绝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一方面,新闻价值标准演变出世俗化这一过程中,展现的是互联网时代人们的价值取向和新闻需求的变化;另一方面,在个性化时代的冲击之下,展示的是人们对于新闻意义的追寻开始被娱乐化,被弱化。
指向标指向何方?
《乌合之众》(古斯塔夫·勒庞著心理学作品)中提到:“给群体提供的无论是什么观念,只有当它们具有绝对的、毫不妥协的和简单明了的形式时,才能产生有效影响。”因此它们都会披上形象化的外衣,也只有以这种形式,它们才能为群众所接受。
新闻事实的选择与新闻价值密切相关,新闻价值的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新闻传播的发展趋势。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之中,各类新闻的爆炸式出现让人应接不暇,群众的新闻注意力已经成为各种媒体发布新闻的指向标。这种以感情为纽带的指向标很容易导致事实的歪曲和新闻价值的断裂,媒体为了引导公众舆论,对新闻事实的核对和对报道的客观性已经抛掷在脑后。
在这种舆论导向之下,我们早已见过太多网络事件的反转:山东辱母杀人案部分信息反转、兰州交警支队执法事件、陕西榆林产妇跳楼案、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部分信息反转……每一个新闻事件的诞生,在背后都形成了一个强大的舆论共同体,人们在舆论中找到了共鸣,对此新闻的真实性毫不质疑,随后越来越多的证据被爆出,事情开始反转,反转到了一定程度,就开始冷却,然后被人淡忘。简而言之,就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真相有时变得不重要了,评判新闻价值的标准变成了人们的情感和观点。
新闻价值标准的变化之下,公众获知真相的成本太过高昂,受众心理,经济因素,时间成本都是阻碍真相浮出水面的因素。对于习惯“快餐式”消费新闻的群体而言,每天接触得到的新闻事件太多,需要排除和屏蔽的声音太多,事件的真伪性有时,在公众面前变得不那么重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闻的价值标准也出现了变化,新的价值取向似乎正在取代传统的价值标准。在这样的价值革命浪潮之下,既然人人都渴望拥有“话语权”,人人都渴望从新闻事件中找出共鸣,那么“遵循着传统的新闻价值标准”似乎也成了新闻选择中的一种最快选择。
媒体人张毓强这样评论:“互联网的兴起,对传统新闻学的新闻价值带来了一定的消解并建构出新的价值取向。在消解与建构的过程中,有些新闻价值取向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比如网络新闻的实用性、亲近性等;但是网络是把双刃剑,那些不好的新闻价值取向,新闻媒体有所警惕。取长补短,尊重新闻价值规律,让新闻价值更好的服务新闻工作者,进而服务社会。”换句话说,只有让新闻价值指向正确的价值标准,才能让新闻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毕竟,互联网总是滋生反转的舞台,网络事件的自媒体平台越来越熟悉社会舆论的操控,如果新闻价值标准依然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让新闻价值的指向标重新回到传统的价值属性之中,那么,也许公众还能退散迷雾,看到新闻价值的原本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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