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在情绪剧烈起伏时,会有一种将自己想法公之于众的冲动,极度的幸福和极度的不安,想让大总看到撕扯开面具后,简单纯粹抑或是苍白破砰的我,我很喜欢和朋友们吐露心声,即便有一些回馁可能并不是很友好,但没后悔过。
一直想写的文章标题是“以前我好勇敢啊”,想写十几岁的自己坦坦荡荡说爱,大大方方拒池,大小考失利也总有破签沉舟的勇气,心无旁警地奔赴在自己的热爱里,黔心勤享力,灵云鬼有火。还迟未下笔的原因是觉得自己模糊了“勇敢”的定义,曾经需要人陪的自己可以拎着行李箱独自一人淡定自如地行走于车水马龙之间,分清了纷杂错乱的交通线,打车,回学校,进宿舍,在陌生的城市念书生活,游有余。孤独吞噬不了我,将寂寞拥入怀,谴责如今的自己是个独立的胆小鬼的确有失偏皮。
至于觉得不勇敢的时刻,大概在于有人“没态、不争不抢”之类的形念词,游离于热闸的人群之外,看周遭新鲜血液觉同伐异,逐渐适应了这个庞大世界的生存规则,去了也失去了从头再来的勇气。被圈在会适区里,因在几两碎银里,将爱意明码标价淡有看这了无波澜的日复一日,融出入这熙攘的人群里,连影子都少了几缕黄昏。
我从来没有走错路,但一眼望去,前方的路零覆沉沉,四周被罩了一层黑。还没有历经风霜,却在寂静的夜晚近乎枯萎我,好像认可了这乏味的人生。
如果你子然一身,你可以天马行容,四处闯荡。”
但我还是喜欢花,喜欢树。
至若春和景明,去听原野的风,看温柔的蓝色潮沙,去荆棘束丛生的山野里摘影蔷薇,在霓虫灯闪主光十色的街边吃糖唐炒栗子,去码头整点妻条开罐可乐。要写,要跳舞,要夜奔,要在无人的草场上笑对烈目的侵蚀,要携住要日的缘、凉冬的寒,努力逃离蝇营狗苟的现实,乘着热主球无拍地往上漂浮,俯视这颗小小的蓝色星球。
应该活在不羁和热爱里,做一个自由的、流浪的小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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