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20时45分,江苏常州武进区湖塘镇花园新村一小区,182-183号两侧半居民楼内发生爆炸导致房屋坍塌,致3人轻伤、2人重伤,1人死亡。经相关人员的地初步排查,是由于当事人使用瓶装液化气操作不当,导致泄漏引发爆炸。(5月25日央视新闻)
近年来,类似居民楼爆炸的惨烈事件频发。2019年11月9日,上海国和一村一居民楼发生爆炸,致1人死亡,3人受伤;2022年1月,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心城一居民楼发生爆炸,致2人遇难,2人逃生坠楼身亡;2022年3月,中山市东区某居民楼二楼着火,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过消防人员的排查,这些居民楼着火、爆炸,要么是因家庭用电不规范,要么是天然气或者瓶装液化气使用不当导致的。
据燃气爆炸公众平台的数据统计,2021年燃气事故新闻401起,相关伤亡情况为:造成76人死亡、507人受伤。401起事故中,室内燃气事故新闻205起,室外燃气事故新闻196起,全年每月平均事故新闻数量约33起。爆炸事件的频发,人员伤亡的惨烈,足以说明我国安全常识急需进行全面普及。
为了防止悲剧重演,我们需要将安全常识牢记在心!一方面,各城市政府部门需联合和县区领导人员以及当地消防部门人员,可以通过直播或者线下宣讲会等线上线下双通道,大范围地普及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液化气罐等家庭常用设备的安全规范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地向市民科普家用电器等物品的正确操作规范和预防措施,增强居民们安全意识,帮助居民全面深刻的了解学习基本的生活安全常识。另一方面,民居在生活中需将“安全”二字时刻牢记心中,科学规范地使用具有安全的隐患的家用设备,注意自家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并增强自我消防安全意识,学会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让一切引起火灾爆炸的安全隐患无机可乘。
危险无处不在,我们需要时刻将自己的安全放在首位。虽然生活中总是会存在许多意外,但是,有些意外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是可以去避免的,但是有的人总会出于自己的疏忽或自我安全常识的匮乏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发生,甚至也会有非常多人因为自己的疏忽从而丧失掉生命。因此,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我们必须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严格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将“生命安全”焊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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