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艺人杨紫名誉权侵害案备受关注。2020年2月,杨紫工作室将发表恶意言论侵犯杨紫名誉权的部分网友告上法庭。被告人张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声称自己身份证和手机丢失,微博账号不是本人注册,并出示了派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6月19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求证后,发现被告人张某伪造证据,判处张某罚款10万元。
回顾往昔不难发现,这并不是第一起艺人将恶意攻击、诽谤的黑粉告上法庭的案件,这样的事例早已屡见不鲜。2018年11月,艺人吴亦凡起诉网络黑粉维护自身权益,获赔16万元多;2019年,歌手、演员张艺兴被网友人身攻击,为维护个人声誉,张艺兴同样将之告上法庭;此外还有谭松韵、郑爽等一众明星也遭遇过相似事件。
部分黑粉在网络上肆意造谣,发表侮辱性的恶意言论和博文,对艺人的肖像图片进行恶意PS。这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艺人形象,侵犯艺人的名誉权,对其个人和家人造成伤害。从道德上看,这是不顾道义、十分自私的行为。从长远来看,该行为可能导致部分不明真相的群众跟风盲从,影响社会和谐风气。中国《刑法》第264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所以,该行为甚至涉嫌违法,涉事者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无论是道德还是法律层面,该行为都是十分恶劣的,然而“网络喷子”“键盘侠”却屡禁不止。过于情绪化和冲突性的话语随口而来,却没有顾及他人和社会。究其原因,首先网络隐蔽性、开放性、虚拟性等特点提供了一个相对自由宽松的环境。这样弱联系的环境下,网友更倾向于随心所欲地表达观点、发泄情绪。网络环境中的发言行为是低成本的、宽泛性的。其次,部分网友道德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淡薄,容易出现此类诽谤造谣行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环境的清朗需要多方共同出力维护。为了减少此类状况的出现,微博、微信等网络传播平台需要加大监察和审核力度,直接屏蔽或者封禁不实谣言、恶意攻击,做好把关工作。国家方面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相关案件能够在法制的轨道上审理解决,提高打击和惩罚力度,令涉事者不敢触碰法律红线。网民作为网络主体,更应该提高自身的道德和法律素养,不造谣不传谣,理性发言健康上网。
http://www.dxsbao.com/art/263599.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