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曼彻斯特的作品,你完全可能进入角色,同得胜的‘补偿金大军’、精神振奋的罗斯福、高举旗帜的艾森豪威尔、紧张的被解职的麦克阿瑟产生共鸣;你也许会有自己的政治观点,会反对冷战。总之,读本书时,你在参与。”在《光荣与梦想》的封底印着《时代周刊》记者阿伯特·凯茜的这样一段话。
这是一部记者笔下的史学著作。它以一个记者的角度讲述了美国从1932年到1972年约莫40年间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件。正如阿伯特·凯茜所说,即使所读是别国历史,也能身临其境一般参与见证美国在那40年间的变化与发展。
整部作品共分为五个部分,篇幅巨大。作为一部新闻纪实类作品,读来却并未使人感觉枯燥乏味。浅显地阅读过后,我认为原因是整体的语言风格都较为幽默,读来得以生动形象。以序幕为例,文章从“1932年那个山穷水尽的夏天”开始,讲述了经济大萧条时期“补偿金远征军”的露宿街头的生活状况:“而且,用官方游览指南的话来说,这里还是‘一个研究昆虫的绝妙处所呢’”……用这样的语言使得文风更显活泼。相比之下,诸如历史教材那般的史学文献更为严肃,但在追求极度严谨的同时,它们也丧失了一定的趣味性。
另外,文章的标题也极具特色。与一般史学著作使用的标题不同,文章惯用极具生动性的标题。例如,在讲述到1968年“法国爆炸了第一颗氢弹、希特勒的骸骨在俄国出现”等等不利于美国的事件发生之时,曼彻斯特称之为“毛病百出的一年”。此外,还有诸如“手伸得很长”、“吹毛瑕疵的头儿脑儿”以及“保守派死灰复燃”等等极为有趣的表达。
此外,将各类事件杂糅在一起进行记述是文章的一大特色之处。大到美国政局的变动以及高层人物的生活,小到各类明星的娱乐事件、美国音乐文化以及社会习俗等方方面面,只要有关美国这40年来发生的,在这部作品里都有描述。此外,在讲述美国历史的同时,作者对同期中国、俄国、法国等国家的情况也有所提及。但尽管如此,文章却并不给人以混乱之感。文章以美国高层领导人的变更为主线,穿插以该时期内美国国内外的大小事务,使得读者对美国不同时期内的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解。
另外,细致入微的描写方式非虚构写作的技巧也是文章的一大亮点。文章中多处引用到了新闻摘抄与数据等,使得读者读来更觉作者所说极为真实,而对于细节的处理则让读者感觉身临其境,从某种程度上也增加了文章的真实性。
有人说新闻即历史,上一秒的新闻就将成为下一秒的历史。我想,在这本书中最为重要的应该是新闻与历史的灵魂融合。
曼彻斯特是一位记者,但更是一位历史学家。文章总体虽然风格幽默活泼,但文章依然以史为据,而不单单是一部为了吸引读者而作的文学作品。任何新闻的发生不仅仅具有时代偶然性,更具有历史必然性,对于政局方面的新闻事件来说更是如此。曼彻斯特对事情的报道并未仅仅局限于此,而是选择了将它置放到时代的大背景之中去,使得新闻与历史更好地接轨。
曼彻斯特是一位历史学家,但更是一位记者。记者是普利策口中“站在船头的瞭望者”,因此,从发生的诸多事件中筛选出有价值的新闻是记者的职责之一。也正因如此,对于历史,记者不能只是单单记录,而是要争做历史的观察者,发现历史各事件各主体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加以报道。1957年苏联发射了第一颗人造卫星,在对美国领导人和科学家的描述中,曼彻斯特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
粗略读来感触仍然较浅,作为“非虚构写作的‘圣经’”与“新闻工作者的床头必备之书”,《光荣与梦想》还有待细细咀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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