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狗的话题,总是能够产生不小争议。最近,有人在小区内故意撒播含有异烟肼的饵料毒狗的事件,就引来养狗、爱狗人士和厌狗、惧狗人士的激烈讨论。
围绕狗的矛盾,实际上早就存在,但激化到用异烟肼毒狗,却是始料未及。网络上不少人认为毒狗行为可以倒逼中国养狗文明的进步,甚至有人跃跃欲试;但也有人反对这种做法,认为以暴制暴是一种互害模式,更容易制造群体之间的分化和矛盾。
道理总是越辩越明。互联网讨论的意义在于凝聚共识和智慧,推动问题的解决,而绝不是互相攻击,甚至互相伤害。在养狗这件事情上,也需要从情绪化的对立中走出来,回归到理性的思考上。
作为一种常见的宠物,一只活泼可爱的狗给不少人增添了乐趣、带来了陪伴、提供了安慰,但也有相当一些人对狗敬而远之。不过,这两部分人的矛盾绝非不可调和:相信谁看《忠犬八公的故事》,都会为那只小狗的忠诚感动;也相信谁都不愿意出门在外一不留神踩到狗屎,不愿意自家孩子被没拴绳的狗吓得哇哇大哭。
正是在“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前提下,用异烟肼毒狗恐怕并不妥当。且不论投毒杀狗涉嫌违法犯罪、带来财产侵权纠纷、给他人造成情感伤害,即便从操作层面来讲,这种做法也往往会造成误伤。反过来看,遛狗不牵狗、不处理粪便等,恐怕也会损害公共秩序乃至公共安全,同样难言合理。有了这种文明养狗、文明交往的共识,才能有城市中的“人狗和谐”“人人和谐”。
应当看到,养狗的确是个人自由,但任何自由都必须建立在法律之下,以不侵犯别人的权益为前提。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划定私人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对于养狗人来说,爱犬在家拆家、随心所欲、溺爱有加,都是自己的选择;但是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应当受到规则的约束,毕竟为了个人享受养狗的乐趣,而把遛狗的风险、善后的责任等转嫁给别人,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而爱狗也好,惧狗也好,如果别人的狗做到了有效看管、妥善处理,给彼此的选择多一份尊重、多一份善意,也不失为一种文明的体现。
而换个角度看,养狗者越来越多,公共管理同样需要跟上。其实,很多地方对于养狗,都有相关规定。比如北京早在2003年,就已实施《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有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不得携犬进入公共绿地、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规定。只是不管在哪个城市,执行起来都有些力不从心。如何以强力的执行来配合刚性的制度约束,如何合理有效地覆盖因养狗带来的管理成本,都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由此来看,在促进文明养狗的过程中,异烟肼毒狗事件或许能够启发大家思考,但解决问题,归根结底还是需要社会文明和社会治理的共同升级。
http://www.dxsbao.com/art/138109.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