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艺术是指字体的部首、行文和章法的书写,需要艺术性的设计和艺术性的安排。书法艺术是用毛笔在宣纸上依据书写的艺术法则,进行艺术性的实践,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和独特的艺术精神,能反应出时代的气息和观赏价值的汉字书迹。书法艺术法则,主要包括执笔、用笔、间架结构、布局章法等几个方面。
书法具有实用性、符号化、具象性、审美价值四个特点。在中国书法史上,无论是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无论是官方文牍,私人信件、抄经、文稿等,绝大多数是为实用或特定的目的而写,这些书迹的实用性非常明确。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汉字作为文字的一种,也是一种符号。语言符号的意义是在社会生活中约定的,是为记录语言而创造的,是简约化的文字。文字由形、音、义三要素构成,他的“形”有确定的点画和结构,是按照语言的规则排列组合成词和句子。汉字通过点画、结构、章法等构成一定的视觉形状,具有特定的“象”,所以汉字是具象的。经过勤学苦练写出的汉字点画、结构和章法都很精美,具有很强的观赏性和审美价值。古代流传下来的各类书迹都具有视觉美感,加上书写的内容往往是优美的诗文或名人名言,显示出丰富的艺术魅力。所以中国书法的审美价值也是客观存在的。
在书法艺术发展过程中,由于时代特点、艺术风格的不同及书写用具不同,形成了不同的书法体制,出现了篆书、隶书、楷书、行书和草书等书体。
篆书是汉字主要书体之一,也叫篆字。篆书一般包括甲骨文、金文、籀文、石鼓文和春秋战国通行于六国的文字。篆书主要流行于殷商和秦代,至今仍被作为书法和篆刻的主要书体。
隶书创始于秦代,盛行于汉、魏。隶书是在篆书的基础上脱变而来的,比篆书简化易写,特点是结构整齐庄重。秦时具有篆书结体风格的隶书称为“秦隶”、“古隶”;东汉以后字体趋于扁平、规矩整齐,笔画带有明显的波折,形成“汉隶”风格。
楷书也叫“正书”、“真书”、“正楷”。始于东汉,盛行于魏、晋、南北朝,通行至今。因是由隶书演变而来,当时称作“楷隶”。魏钟繇、晋王羲之改变体势,创制法则,隶、楷完全分流,成为两体。楷书是“八法”齐备,结体方正,工稳端庄,实用性强。楷书按字形大小可分为大楷、中楷、小楷。楷书产生并流行之后,汉字发展中再没有出现新的汉字正体。
行书,“行”有动态之意。行书具有楷书的规矩和草书的流动,形成楷法和草法融为一体的新形式。由于书写方便,流行较广,但可变性很大。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楷行”或“典行”;草法多于楷法的叫“行草”或“草行”。
草书也具有一定法度规则,书写简便、迅速为特点的一种书体,草书分为章草、今草和狂草。章草:汉代在潦草的隶书基础上,经过一定的艺术加工逐步形成一种具有独特风格和艺术价值的书体即章草。今草:晋王羲之变章草为今草,其特点是“韵媚婉转,大行于世”。狂草:唐代张旭在今草基础上,开创了一个以字字相连、狂放博变为特征的书法流派,即“狂草(大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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