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社会新风尚,7月14日,山东理工大学“小阳光”暑期社会实践团分为四个小组赴终兴镇谢海村和席庙村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以“山理学子送温暖”为价值体现,鼓励同学通过义工服务、志愿服务以及防诈骗知识宣传等工作感受村民所需、社会有序运转所需,从中体会“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志愿精神,为深入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志愿者活动的意义在于享受过程,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在于对爱的延续和传播,在于给濒临困境的心灵带来阳光。在于更多的人的生活因此而得到改变和改善。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同时自身也得到了很大提升。
开展志愿服务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志愿服务所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文明、和谐、友善是一致的,有利于构建健康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大批热心公益并具备专业技能的志愿者所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就是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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