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之声】探究公共事务中的治理之道
——记别都书院“书传百室·师生共读”阅读交流会第四期
在很久以前还没出现国家和社会的时候,人们过着原始的生活,漂泊不定,生活艰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的对权力的欲望开始萌芽,国家、政府、制度等也随之诞生,“公共事务”这个名词开始载入世界史籍。
——题记
你关心公共事务吗?你懂得治理之道吗?“公地悲剧”该如何破解?带着这些问题,4月26日晚7点,别都书院的同学齐聚英美村,跟随通识教学部的穆冬梅老师一起详细交流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经典著作《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通识教学部综合教研室主任张艳老师携张晟、陈明波、周密、杨梦雅老师共同出席本次交流会。
【“养羊”带来的公地悲剧】
穆冬梅老师首先为大家分享了“公地悲剧”这一经典案例:一个中世纪小镇,许多家庭都靠养羊来维持生计,开始时,羊在镇周围的草地上吃草,这块地被称为镇公地,这块草地不归任何一个家庭所有,而是归镇上的居民集体所有,允许所有的居民在上面放羊,最后土地上放牧的羊愈来愈多,以至于土地变得寸草不生,该镇曾经繁荣的羊毛业消失。土地广阔时,集体所有权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土地的数量是固定的,过渡放牧致使土地开始失去自我养护能力,镇公地成为一种竞争性物品,其原因便是没有政策的规划。
【个人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
紧接着,穆老师向同学们问道:“你更关心个人事务?还是公共事务?”很多同学选择了前者。穆老师分析道:“一般人都会选择更关心自己的事务,这样很正常,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而每个人的自私程度不同罢了。面对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时候,个人的理性会很自觉地选择个人利益,保全自己。但我们可以试想,每个人都理性的选择了自己的个人利益,那么集体所能得到的结果就是不利于大家的,对每个人都有害的,这就是集体的非理性。”那么又如何化解“公地悲剧”?老师提出了三个方案:一、产权界定,即科斯定理;二、国家介入;三、互相依赖的人们可以实现自主治理,即奥斯特罗姆观点。
“合作的双方都会有利益的产生,明知道自己一个人做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局面,但多数人仍然还是会选择以个人的利益为大。生活中到处都有类似“公地悲剧”的案例,如植被破坏、河流污染、雾霾等环境污染,小到学生厌学,大到近期中美贸易战,都是“公地悲剧”的典型表现。而这本书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我们在这个公共事务过程中总结出经验以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
在交流会的最后,穆冬梅老师抽取了两名幸运的同学进行赠书环节,并写下寄语“博学之,慎思之”以勉励同学们勤奋学习,不断思考,从书中感悟人生真理,将自己塑造成为一个真正完满的人!
别都书院学生自治委员会
资源拓展部汪先伍、易建宏/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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