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讲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广大学生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11月13日下午,学工处邀请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张振宁,在文科楼报告厅作“民族宗教政策”专题讲座。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及部分辅导员共计260余人参加讲座。
讲座中,张振宁以生动活泼的语言向同学们简明阐述了宗教的定义,详细讲解了以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为主的各个宗教的历史起源、主要节日,着重强调了我国是多民族国家,也是多宗教国家宗教信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同时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这为我国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提供的宪法依据。同时,《宗教事务条例》第二条规定,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同时老师也介绍了邪教对于国家、社会、个人的危害。我国的宗教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宗教事务,属于我国内政不容干涉。我们对待宗教应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各高校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抵御利用宗教对学校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
同时,多条法律和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宗教信仰自由,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应相互尊重,相互了解。同时又围绕反邪教的主题,详细剖析了宗教与邪教的六大区别。张振宁的讲座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既有对理论知识的科学概括,又有对工作实践的理性思考,对于学院今后深入、有效地展开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启发性
此次讲座为同学们勾勒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宗教知识框架,内容翔实丰富。同学们对宗教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纷纷表示要树立正确的民族宗教观,着眼稳定大局,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维护好意识形态阵地,为建设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作出贡献。
一、我国民族团结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族团结是指不同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联系中的和睦相处、互相合作的友好关系。它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民族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在民族政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主要内容包括:
( 1 )反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中国刑法等多部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行政规章也都对此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 2 )维护和促进各民族之间和民族内部的团结。民族团结包括不同民族共同体之间的团结,还包含着民族内部团结。在剥削阶级已经被消灭的社会主义时期,这种民族之间的团结和民族内部的团结,实质上就是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团结。
( 3 )各民族人民共同促进国家的发展繁荣。在历史发展中,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祖国的历史和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各民族仍需继续巩固和发展这一民族关系,团结一致,共同推动祖国的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的发展繁荣。
( 4 )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是社会安定、国家昌盛和各民族进步的必要前提。我国的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有着内在的联系。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民族人民必须热爱祖国、维护统一,禁止和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言行。
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是什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切实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和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增强自养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的人士手中。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鼓励和支持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http://www.dxsbao.com/xiaonei/329078.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