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我行我能”的校训精神,切实增强与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与意识,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给每一名同学提供全方位展示自己的机会,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选拔、培养及管理制度,沈阳城市学院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公开选举即将拉开序幕。
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全民参与,平等竞争”的竞选理念,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公开选举。全体在校生(不限年级、专业及任职经历)可根据自身情况申报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参选人学习成绩需在班级前30%以内,大学期间无处分,学院师生评价较好,学生社区评价较好,能够作为学院学生高素质、高水平的代表。
选举前期工作准备工作包括学生自主报名,学院团总支委员会初选、党委学生工作部与校团委综合评审,校学生会候选人民主测评工作,校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确定及公示,共五个环节。
沈阳城市学院自2014年首次采用“全民参与,平等竞争”的选举模式到2015年推进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沿用,2016年选民首次扩大至全体在校学生。如今模式日益完善,更加多元,形成规模。今年是沈阳城市学院全民参与公开选举第七载。第十二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公开选举将于九月(暂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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