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成蕉叶文犹绿,吟到梅花句亦香。”在一个阳光晴好的下午,慢慢翻开一本好书,你会发现,每一页背后都藏着一片幽深的时光之海,等待着你的探索。12月18日16:30在杏花书院项目工作坊举办了师说·经典共读活动,邀请到了徐佳老师为同学们讲解本期推荐的好书作家刘星的《西窗法雨》。
首先,徐佳老师先从封面开始为同学们介绍《西窗法雨》这本书。通过这本书同学们可以读到很多西方国家的关于法律的小故事,从这些看似一个简单的案例中,透视案件背后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来揭示法律背后的文化背景,其中所选取的案例有的不仅在西方闻名遐迩,而且在东方亦是名噪一时,更为珍贵的是其对现今我国社会发展法治文化亦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也许同学们现在无法有很深刻的体会,但却可以从中汲取到点滴智慧。
接下来徐佳老师为大家介绍了这本书的作者刘星。这本书是刘星教授在1996年开始连载于《南方周末》,通过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讲述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发读者,他所讲的并不是直接的法律知识,而是馈赠给读者更加宝贵的法律思维。
最后,徐佳老师从目录出发,为同学讲解书中的一个个小故事,老师就借《苏格拉底之死》对同学们发出一个疑问“荒诞的法律是否需要遵守”,苏格拉底因为雅典荒诞的法律入狱,被判饮毒而死。他的学生克里同帮助其越狱,但苏格拉底誓死不越狱,反问:“越狱就正当吗?对一个被判有罪的人来说,即使他确信对他的指控是不公正的,逃避法律制裁难道就正当了?有没有一种服从任何法律的义务?”苏格拉底最后还是选择了饮毒。
徐佳老师通过这个故事向大家揭示了西方法律文化一个方面的深层意识。在当代社会中,人们要法律,就是想要社会有个方圆,有个秩序。有些法律确实不好,甚至可恶,但是不能因此便将法律随意戏弄,那么可能人人都会找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从而会导致社会的混乱无序。
“西窗大开,法雨淅沥”,这本书它给予我们的是引领,是启蒙,而最宝贵的是对法律思维的训练。而今天由于徐佳老师的解读,让同学们可以趁机打开西窗,坐听窗外法雨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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