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团委新闻部翁雯婷)为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秉承“惠普民生,志愿普法”的宗旨,13年来,法律系普法志愿者们长期坚持固定于每周末坚持在马尾司法局门口定点,对福州市民众进行法律援助活动,参与普法志愿服务的阳光学院法律系师生们也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草根律师”。
当今社会,由于现存法律援助不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短缺、基层社会不积极的配合等时代背景,2007年3月,阳光学院法律系正式建立“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解决当今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致力于为福州市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知识,强化民众的法律意识与法制思想。
法律援助在法律系党建品牌普法“五进工程”系列活动及法律系特色品牌活动的推动下,结合弘扬雷锋精神一主题,3月,阳光学院法律系普法志愿队陆陆续续开展了法律援助、魁岐小学普法义教行、妇女节主题普法活动等多项普法活动。其中,法律系普法志愿者在老师的指导下,在马尾司法局门口免费帮助为民众们解决生活中的法律困惑,通过“线上+线下”模式,共接受咨询200多件,此举措更是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也得到马尾区司法局以及法律援助中心的高度赞赏,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活动为民众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促使他们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阳光学院法律援助站”项目针对创新性和可持续性进行不断地改革:一、普法宣传与法学教学相结合,更好地实现培养实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二、把长期法律援助与专题普法宣传相结合,努力建设一个含“咨询、普法”为一体的维权网络;三、将建立法律咨询中心,加强对专业问题的研讨,在导师制的基础下,全员参加法援建立“线上+线下”法律咨询双模式,直接服务于民众,扩大咨询范围。而可持续性则体现在,这是阳光学院《诊所式法律教育》课程的实践部分,通过法律援助服务中的互动式教学,达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紧密结合,为更好地实现培养实用型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最佳选择和有效的举措。为更好服务群众,通过建立导师制度及组将普法志愿队,定点义务法律咨询、网络义务法律咨询和校内外义务普法教育。
阳光法律人通过法学专业特色,践行雷锋月的主旨,给人们带来法律上的帮助。这样的帮助并不会仅局限于雷锋月这一阶段,阳光学院法律系志愿普法的脚步也不会就此停止,我们要做的是大步向前,真正做到志愿普法,惠普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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