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仲裁文书核阅制度的实践探索与优化路径
——赴十堰仲裁委员会调研实践报道
引言
商事仲裁作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其公信力与效率直接影响社会经济的良性运转。仲裁文书核阅制度作为保障裁决质量的核心环节,近年来备受理论与实务界关注。为探究该制度的实践现状与优化方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团队于2025年2月赴十堰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十堰仲裁委”)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实地访谈、案例分析及流程观摩,团队深入考察了核阅制度的运行机制、实际效果与现存问题,并结合国内仲裁实践提出改革建议,以期为我国商事仲裁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调研过程:聚焦制度运行,深挖实践痛点
本次调研以“商事仲裁文书核阅制度的规范化建设”为核心主题,采用半结构化访谈与参与式观察相结合的方法。团队成员先后与十堰仲裁委秘书长、核阅顾问及办案秘书展开深度交流,并获准旁听案件核阅流程。访谈提纲围绕核阅制度的设立动因、操作流程、实践效果及独立性保障等维度展开,共涉及17项具体问题。此外,团队调阅了该机构近三年仲裁文书样本及核阅记录,结合量化分析与质性研究,全面剖析制度运行的真实图景。
二、调研内容:核阅制度的实践现状与核心问题
(一)制度设立与动因:以公信力为导向的主动探索
据十堰仲裁委秘书长介绍,该机构于2020年正式设立商事仲裁文书核阅制度,其动因源于“提升裁决质量、强化仲裁公信力”的双重需求。在制度设计上,十堰仲裁委充分借鉴了北京、上海等地先进经验,同时结合本地案件特点进行本土化改造。现行《仲裁规则》虽未对核阅程序作细致规定,但通过《仲裁员管理规范》明确了核阅的启动方式、层级分工与基本流程,初步构建起制度框架。
(二)操作流程:三阶审核,层级递进
十堰仲裁委的商事仲裁文书核阅程序采用“三阶审核”模式:第一,初核阶段:仲裁庭完成文书起草后,由办案秘书对格式、计算错误等基础问题进行形式审查;第二,专业核阅:由核阅顾问对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实体内容进行复核,重点审查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第三人利益;第三,终审签发:审理部部长与仲裁委副主任对文书作最终确认,确保程序合法性与逻辑严密性。
值得注意的是,十堰仲裁委通过线上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无纸化核阅”,平均处理周期控制在7日内,简易案件甚至可当日完成,办案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三)实践效果:质量提升与风险隐忧并存
受访者普遍认为,核阅制度对保障裁决质量具有积极作用。数据显示,2022年十堰仲裁委裁决书被法院撤销率同比下降23%,当事人满意度提升至91%。然而,制度运行中仍存在规范缺位、销量瓶颈和独立性争议三大痛点。当前的核阅范围、沟通机制等缺乏明文规定,易引发自由裁量权滥用;复杂案件与简易案件共用同一审核标准,导致资源错配与进度延迟;部分仲裁员对核阅意见持抵触态度,认为过度干预可能削弱仲裁庭的独立性。
三、调研收获:制度优化的多维启示
(一)规范先行:构建分层式核阅标准
团队发现,核阅制度的效力取决于规则的明晰性。仲裁委通过《核阅操作指引》区分形式核阅与实质核阅,对证据审查、法律论证等设定差异化标准。反观十堰仲裁委,其核阅规则尚停留于原则性规定,亟需通过修订《仲裁规则》或出台专项文件细化操作标准,尤其需明确核阅意见与仲裁庭决策的权责边界。
(二)繁简分流:探索效率提升新路径
针对效率问题,十堰仲裁委可参考法院“繁简分流”经验,建立案件分类核阅机制。例如,对标的额小、争议焦点明确的案件实行“快速核阅”,缩短审核周期;对疑难复杂案件则引入专家咨询委员会,通过多维度论证提升核阅精准度。此外,可借鉴广州仲裁委的“智能预审系统”,利用AI技术辅助筛查基础错误,释放人力聚焦核心争议。
(三)独立性保障:构建协商型核阅文化
调研中,一名资深仲裁员坦言:“核阅不应是单向纠错,而需成为双向对话。”团队建议,十堰仲裁委可建立“核阅-反馈-协商”机制:当核阅意见与仲裁庭分歧时,通过书面说明、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沟通;若涉及实体问题,可引入第三方专家出具咨询意见,最终由仲裁庭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此模式既可避免行政化干预,又能凝聚共识提升文书质量。
四、总结与建议:迈向制度化的未来
本次调研表明,商事仲裁文书核阅制度在提升公信力方面成效显著,但其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仍待加强。基于十堰仲裁委的实践经验,团队从立法、执法、技术和人才保障四方面分别提出建议:第一,立法层面应推动《仲裁法》修订,将核阅制度纳入法律框架,明确其功能定位与程序要求;第二,重视行业协同,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制定全国性核阅指引,鼓励各地仲裁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三,研发统一的仲裁文书智能核阅平台,实现错误自动识别、类案推送等功能,运用技术赋能仲裁文书核阅制度优化;第四,加强人才建设,规范核阅顾问专业化培训,建立跨机构交流机制,促进经验共享与标准统一。
五、结语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根基在于共识。”通过此次调研,团队成员深刻体会到,商事仲裁文书核阅制度不仅是一项技术性规范,更是平衡效率、质量与独立性的系统性工程。未来,我国仲裁机构需在实践探索中持续优化制度设计,让核阅程序真正成为守护仲裁公信力的“安全阀”,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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