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推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运行,国家级专项“美丽中国·青春行动”绿色长征科考实践入选团队、烟台大学法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优化路径研究实践队”于7月18日来到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活动。
图为实践队成员与参加座谈的领导合影留念
基本情况
7月18日,团队成员集体来到淄博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
环境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在淄博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和实践。近年来,淄博市检察院把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工程,加强对市域生态司法保护的统筹谋划,在市、区县两级检察院全面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深入探讨
在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实践队成员就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历程、诉的类型化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应用、案件线索收集来源、调查取证权的运行阻碍、检察建议的递交障碍、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和“河长”+检察长制度的区别等问题积极向各位检察官提问,并得到了细致的解答。
图为实践队成员向各位领导积极提问
图为各位领导向实践队成员介绍本市环境公益诉讼具体情况
典型案例研讨
基本案情与判决结果
家住桓台县的李某,因在威海市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被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鉴于李某家庭生活负担重、履行赔偿义务能力差,法院决定采纳检察机关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本案的民事赔偿责任的建议。考虑到李某常住地为淄博市桓台县,来往威海市不便,且将增加差旅食宿费用,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创新思维,与荣成市人民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协作异地劳务代偿执行协作机制,签订跨区域协作配合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理顺线索移交、取证协作、委托协助、异地劳务代偿计算方式,明确由属地检察机关与公益诉讼起诉人共同监督劳务代偿履行情况,并出具监督意见。李某以提供314天(每日8小时)有益于公共利益保护的劳动方式,折抵7万余元损害赔偿费用。履行期限自2023年4月24日起,最迟于2026年4月23日全部完成。
桓台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责成李某到马踏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担任巡视员、发现非法狩猎线索、清理垃圾、做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宣传员、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参与湿地公园环境保护。目前,李某已提供公益劳动70余天。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如实记录了李某工时完成情况,定期反馈工作进度。劳务代偿过程中,桓台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劳务代偿开展情况实行跟进监督,适时进行实地走访,将监督情况及时向法院反馈。
案件意义
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例跨区域劳务代偿公益诉讼案件,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同时,极大地调动了被执行人履行赔偿责任的积极性,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让违法者受到法律的惩处,实现了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图为实践队队员认真听讲并记录笔记
图为座谈全景
创新模式与数字检察
“大数据+公益诉讼”新模式:
淄博市周村区检察院积极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了“大数据+公益诉讼”新模式。通过社会公共数据检察监督数字模型,拓宽了线索来源渠道,提高了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
例如,在大数据筛查中发现群众对现制现售饮水机清洗、消毒保养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强烈后,周村区检察院迅速组织检察官进行摸排,并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成功整治了饮用水市场,保障了群众饮用水安全。
淄博市在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展现了积极的作为和显著的成效。未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和检察工作的不断创新发展,淄博市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梳理总结
调研结束后,实践队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对本次调研所得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多个方面进行实践总结。队长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外联组的同学负责接下来调研单位的联系沟通,文稿组的同学负责本次调研活动的内容整理,宣传组的同学负责将本次实践过程进行宣传展示,保障组的同学负责接下来的路线及住宿等问题的规划,大家分工明确,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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