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学期期末,2024年的暑假,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队“和育枫行者队”成立,该队由多位志趣相投的成员组成,确定了以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枫桥经验”新时代下的创新为主题的社会实践队。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的典范。2023年11月6日,习近平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并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针对近年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不当易引发刑事案件的实际,“枫桥经验”对于解决家庭纠纷有着独有的优势。
本次社会实践,主要的目的是团队研究“少年+家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法,充分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打造“涉诉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平台,组建家事调解工作团队,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团队初步的实践设想是首先通过社会调查,包括线下走访调查、线上调查问卷等。其次文献资料搜集整理。查询相关生物学资料、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然后定期开展小组会议。及时收集实践成果、总结讨论实践问题和规划下一步任务等。
该队的成立既是为了宣传枫桥经验,也是为了让枫桥经验走进人心,希望在接下来的宣传过程中实践小队能把设想注入实际,把目的贯彻行动,预祝本次社会实践能够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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