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与自身防护
近年来,随着女性意识的崛起,“性暴力”这个名词也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并成为全球性社会问题引起广大社会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还未完善,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此,在青少年群体中普及性暴力预防知识是十分必要的。
一.性暴力的内涵
关于性暴力的定义,国际卫生组织早在《世界暴力与健康报告》中明确表明:“无论行为人与受害人关系如何,通过胁迫获得的违背受害人的心理、意愿的任何性行为、性行为的企图、不受欢迎的性骚扰、卖淫或者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工作的任何情形,都称为“性暴力”
无疑性暴力的概念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类别上,大众认知中的性骚扰,性侵害,性虐待,性剥削,强奸,强奸未遂等都属于性暴力的次级类型。在范围上,性暴力可根据场所分为家庭性暴力,校园性暴力,职场性暴力等,且性暴力概念强调个人意愿,无论是害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倘若违背受害者的意愿,就属于性暴力。
二、针对未成年的性暴力现状
1.针对未成年人的性暴力犯罪处于多发态势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还未完善,对事物缺乏判断,辨别,反抗的能力,且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较其他群体来说更易成为性暴力的受害者群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统计数据也证实了这一点。
2.针对未成年性暴力犯罪出现熟人作案,校园性暴力,网络性暴力犯罪概率高,受害频率高等特点。
未成年人心智较为单纯,易相信所谓“熟人”,不能正确辨明是非,在统计案例中,熟人作案占比超过一半且普遍存在施害人多次作案的情况。而在校内,由于师生间的不利不平等,老师,校长成为性侵的主要施害者,处于弱势地位的学生常常没有反抗的意识和能力,从而被迫遭受性暴力。此外,以互联网性侵为代表的网络性暴力也在逐步侵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针对未成年性暴力的法律政策逐步完善
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保护未成年人的重点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都有对未成年性犯罪法律标准做出明确的规定。而检察机关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3年5月,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出台《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牵头“两高两部”制定《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法律适用标准。
三、如何预防和应对性暴力
1.国家层面
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立法,多加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被害人法律援助制度,使被害人在全阶段都能得到相应的法律援助。此外,相关部门应,建立合适的上报机制,使其符合未成年人的特点,并做好数据收集,增强对性暴力的预防工作。
2.社会层面
做好宣传工作,增强大众对性暴力的关注度,普及关于性暴力的知识。选取典型案例,向大众介绍性暴力的各个类别,一预防性暴力的发生,营造共同反对性暴力的社会氛围。
3.学校层面
作为德育场所,学校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学校应开展讲座,心理有关课程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性别教育相关知识,以五育并举为指向,培养学生的良好品格,杜绝性暴力的发生。此外,还应加强教师的专项学习,加强教师的道德修养。培养师生平等,共同进步的健康师生关系。
4.个人层面
作为一名学生,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应了解更多有关性暴力的知识,预防性暴力的发生。
首先,正如古话所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警惕所谓的熟人或网友,在对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时,要学会拒绝。陌生网友提出见面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约见。
其次,有任何人对你做出任何令你感到不适的性行为、性行为的企图、不受欢迎的性骚扰,不要畏惧对方的身份,要敢于与家长倾诉,寻求外界的帮助,维护自身的利益。
最后,应尽量避免去偏僻道路场所等犯罪概率较高的地方,保护自身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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