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老经验,建设新“枫”景
六十载春秋弹指一挥间,‘’枫桥经验”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再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从枫桥小镇走向全国,“人民至上”主线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细悟“枫桥经验”的穿越一甲子仍历久弥新的密码,走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路,不断开创基层治理新局面。正因如此,作为法学生,曲阜师范大学寒假社会实践队伍“别跟我作队”的成员们利用寒假时间开展社会实践,深入了解“枫桥经验”的智慧内核,赋予其在新时代的意义,发展“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更好地解决群众问题的方法。
“枫桥经验”是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宝贵经验,也是我党群众路线在基层治理中成功运用的典范。在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坚持和贯彻落实“枫桥经验”,有利于依靠群众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也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治根本立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应有之义。“枫桥经验”的推广和落实,集中体现了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我队成员走上街头,主动询问群众们对于“枫桥经验”的了解程度,了解他们日常生活中解决问题的各种方式,此后我们在线上就如何更好践行“枫桥经验”进行了讨论。
强化党建引领,筑牢红色引擎。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这一经验的根本特征。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党建引领这个核心,把党建引领融入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不断提升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领力、群众组力和社会号召力。积极推进基层体制机制改革,注重将社会分散、多元的要素纳入基层治理框架,组织动员不同价值取向的多元主体凝聚信念共识、制度共识、政策共识,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引领,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一池春水”。
增强法治思维,提升善治水平。良法善治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综合反映。现所段,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必由之路,也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保障。“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要立规矩、讲规矩、导规矩。奋进新征程,要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基层治理提供良法依据。实践表明,越是疑难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越是要用法治思循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这就要求基层党员干部要自觉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不断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持续推动基层法治与基层自治、德治的有机统一。
坚持群众参与,践行群众路线。实践充分证明,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关键所在。新形势下,基层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须牢牢把握好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持续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坚持“让群众参与、请群众协商、让群众监督”,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难题,最大程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人民至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立场,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善于从基层工作中发现创新的源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基于亲身实践,我队成员看到了“枫桥经验”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同时我们希望能运用自身力量,让了解和使用“枫桥经验”解决问题的群众越来越多,践行“枫桥经验”,建设一道新“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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