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9.11日电(通讯员:方晨)
1)劳动者的收入不稳定,职业发展空间受限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除少数具有较高议价能力的高技能劳动者如全媒体运营师、在线商务顾问等,大多数劳动者为低技能劳动者,其职业生涯往往被分割为无数片段,流动性强,工作变换频繁,职业培训严重缺失,劳动技能水平难以获得持续提升,职业发展面临瓶颈且需承受“机器换人”带来的失业风险。
(2)服务质量难管控、标准化程度低
在企业没有输送足够多的人力资源的情况下致使零工经济劳动者服务半径扩大,从而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继而导致服务质量标准化程度低。服务是无形的,不好加以检验和比较受到服务对象这种企业外的因素的影响,且服务对象是服务质量主要评价者,每次服务都可能不一样、同一个服务不同的服务对象可能就有不同的评价,服务质量难以标准、量化、统一,不好加入检验环节,难以实施有效监控服务过程无法追朔,也就导致服务质量难管控。
(3)零工平台经济相关政策法规尚不明晰
根据《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7—2019 年,具有传统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新业态就业人员占比基本不到10%。而针对新业态就业者的调查样本显示,仅有16%签订正规或标准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零工经济”就业模式快速传播与推广,相关的法律法规没能紧跟时代的发展而凸显了它的不健全和滞后性;相关部门也并能时时刻刻全面的监督新兴劳动市场的各个环节;面对雇佣双方之间的劳动争议及纠纷问题时,劳动者难以维权,无法可依的现状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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