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5日至22日,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送法下乡,润泽黄河”法服社会实践队积极响应2023年省普治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通知》的号召,立足于群众法律需求,前往济宁市任城区开展“法律明白人”的培育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共筑黄河安澜。
实践队成员前往济宁市任城区司法局进行访谈,了解乡村”法律明白人“的培育情况。司法局普法科的陈科长就任城区普法工作的情况、开展方式、创新形式、取得成就、预期目标进行了详细叙述。科长隆重向成员们介绍了任城区采用的“律所合作”新形式,即以社区乡村出面与当地律所开展合作,由律所定期为村民居民开展普法宣讲,推动法律在乡村的普及,助力“法律明白人”工作的推进。同时,司法局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落实法律普法宣讲活动,更通过制作相关小视频的形式,生动的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为村民们了解法律知识搭建更加便利有效的平台。
实践队则通过采用以点带线、以线促面“普法+培训”的方式,用理论指导实践更好带领乡村法律明白人一同开展相关的普法活动及纠纷调解,使其在此过程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为其后续持证上岗成为正的法律明白人打下良好基础。以村民日常生活中某个常见的法律问题为切入点,采用以案释法方式开展法律培训,以一个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为点影射一类案件可能出现的问题。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孕育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明,黄河流域构成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不久,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河长制”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培养“黄河保护法明白人”,可以增强群众环境保护的意识,增强群众“护水”“爱水”主动性,从而配合各级河长有效开展工作,助推“河长制”更加有效落实,共同守护黄河安澜。
实践队成员前往济宁市梁山县水务局进行访谈交流,蔡科长给实践队员们分发了梁山县水务局印发的工作宣传手册,并就宣传手册内容为实践队员详细讲述了我国“河长制”的起源、发展历史和内涵等基本理论知识。
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实践队创造性的提出“河长制+黄河法律明白人”的培养模式,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发放黄河保护法宣传单、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普及黄河保护法的相关法律知识,使群众深入了解该法律,同时了解河长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可制作调查问卷或访谈等),一并向群众讲解,方便群众配合河长工作,共护黄河。河长们成为“黄河法律明白人”后,不仅可以规范自身行为,而且可以配合河长进行监督,对违反该法的行为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刻向河长反映。
“薪火相传,法律护航”,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送法下乡,润泽黄河”法服社会实践队充分彰显青年担当,将所学运用于实践,送法下乡,打通乡村法治的“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http://www.dxsbao.com/shijian/622406.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