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2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完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就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资格权、适度放活使用权,是一项重大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是新形势下强村富民的现实举措,也是破解用地矛盾、拓展发展空间的迫切需要。农村宅基地是乡村农民进行生产、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多功能复合空间,是乡村地区人地系统进行交互的关键。乡村振兴背景下,大批农民进城务工,促使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方式和自身禀性产生历史性转变。农村闲置宅基地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再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成为协调乡村地区人地关系的重要抓手。如何将闲置宅基地与农房进行有效资产转化,激活乡村振兴要素,促进乡村产业生态位升级转型和农民增收,是目前亟待探索和解决的实际问题。为解决以上问题,曲阜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赤心向农实践队基于前期充分文献查阅和小组讨论在指导老师的支持下,于2023年6月28日前往日照市东港区卧龙山街道陶家村,探索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的形成及制约其被再利用的桎梏。
农村宅基地是居民安居乐业的基本保障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牵涉到亿万群体的根本利益,深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因素。2023 年,中央再次强调,重点突出,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从此背景出发,实践队队员由小切入点入手,针对农村宅基地空间利用率低、安全隐患大的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实践队成员在询问过指导老师后,通过线下会议进行分工,明确地开展本次实践前期准备工作。我们一部分成员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等方式,了解农村宅基地现状的成因,梳理并总结了农村宅基地改革的路径规划。另一部分成员通过整合资料将实践问题整合为调查问卷以为此后实践期间进行考察。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我们在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后,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农村宅基地现状。通过实地考察,我发现农村宅基地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过去,农民在宅基地上只能种地或建房,无法进行其他经营活动,限制了农民的发展空间。而现在,随着改革的推进,农民可以将宅基地流转出去,进行农业生产、养殖、旅游等多种经营活动,极大地拓宽了农民的收入渠道。我看到一些农民通过创新业态,种植特色农产品、开展乡村旅游等,实现了经济效益的提升,生活条件也得到了明显改善。
与此同时,我们在实践途中也向当地土地资源管理局进行访问,在了解到当地工作人员响应政府政策号召,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要复兴,乡村必振兴”的政策号召,解决函待解决的荒山复绿问题;并通过将问题剖析在阳光下,提高群众、政府及相关机构对此的重视意识,科学规范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走科学、生态、节俭的发展之路。另外,在进行改革的同时,采取相协助的经济发展措施,制造带动发展经济效益,将发展与环境保护一同落实。真正实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农村的兴旺发达、农民的生活富裕、农业的现代化是“三农”的发展目标。坚守 18 亿亩耕地红线,是保障我国农业发展的命脉所在。申请宅基地的人越来越多,“18 亿亩”耕地红线促使基层政府不能随意划批宅基地,倒逼基层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整治农村的闲置宅基地和违规宅基地,加之城镇化的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紧迫任务,打造乡风文明、适合宜居、治理有序的乡村生态,闲置宅基地的整治盘活工作无疑就是一个重要抓手。实现“户有所居、安居乐业”仍是基本前提,盘活闲置宅基地则是在此前提下激发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功能,促进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增收,充分实现农户的个人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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