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伊始,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以“黄河流域环境生态修复公益诉讼”为调查研究主题,成立了“海晏河清益护行”社会实践团队,7月19日,社会实践团成员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沙太南路小区和军馨楼社区及其沿街商铺开展了“三下乡”民意调查活动。
“海晏河清益护行”社会实践队通过随机询问路人形式,进行发放填写社区民意调查问卷或者口头交流活动,了解访问了社区中各年龄段不同教育水平的人是否知晓黄河流域存在的一些生态问题以及环境对其生活的影响情况等问题。活动中,志愿者广泛听取居民心声,了解到大部分居民不清楚保护母亲河日的存在,并且大多数居民表示面对损害自身利益或对环境造成损害的事件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但并未听说过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部分居民表示面对自身生活中存在的环境问题,更愿意以邻里达成协议互助的方式来解决。本次调查问卷主要就黄河生态保护问题、黄河治理方式、民生环境污染以及民众对环境公益诉讼的了解程度等方面展开调研。
团队成员通过调查问卷了解到以下几点内容。首先是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公民法治意识根植在人民心中,在党和政府的指导下,被调查社区居民对近年生活环境得到提升这一事实十分满意,但就面对自身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解决方式居民们大多数只认“打官司”,即到法院起诉,不知道法律援助的存在,更不清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存在。其次,对于黄河生态保护问题,大多数居民认为,公民个人的行为对环境的影响并不是微不足道的,只要达成共识,不必通过居民不了解的繁杂法律程序来保护环境。在近几年石龙社区乡村振兴中,生态环境方面变化最为明显,“三线”统一落地,分类垃圾桶按距离设好,公共设施得到维修,使居民生活环境得到大大改善,城镇活动蒸蒸日上。
通过问卷实践调研,团队成员就天河区老旧社区民意调查的问题以及黄河生态保护问题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数据信息,与时代和所学专业知识接轨,团队成员认为各地检察机关应该在绿色发展理念的的前提下,立足当地,开展公开听证活动,在为当地居民进行与时俱进的法治教育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黄河生态与环境人人共享,更需人与法制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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