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遗发展新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我们可以这样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新媒体时代,是指数字化媒体盛行的年代,相对于传统媒体而言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新媒体时代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提供信息和娱乐服务的传播形态和媒体形态。
如今在新媒体的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与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优良业态。通过与新媒体进行有效结合,采取科学方法,运用创新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的针对性不断提高。因新媒体的开放性,不仅人们信息接收频率高,而且各种媒体元素融合发展,使与新媒体结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吸引力更强,因此,在新媒体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不断取得飞速发展的新成效,非遗插上了新媒体的翅膀呈现出飞速发展的崭新业态,变成了飞向世界舞台的“飞遗”。那么在新媒体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呈现出的新业态是否真的想我们想的那样态势喜人呢?新媒体时代是否真的适合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相结合呢?
通过对新媒体时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蓬勃环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浪潮下,新媒体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创的道路前景以及新媒体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高效保护、有效传承与飞速发展等情况的调查分析;认识新媒体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在中国的现实情况;由此可对目前我国在新媒体时代影响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态势得出一定的认识与评价,同时为其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一些建议,这不但具有现实意义,而且对相关的理论研究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2003年10月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上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达、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众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而在中国,根据2011年十一届中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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