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乡村是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2023年1月21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入乡问法”社会实践对通过对前期调查问卷数据分析认为踏上新征程,答好“法治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必答题,必须进一步做好普法教育,发挥司法的引领作用,提升涉农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全面提高百姓法治素养,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提质增效,让法治之花在乡村绽放。
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培养农民法治观念。法律信仰的形成,离不开法治文化的滋养和熏陶。在深化法治乡村建设的过程中,持续加强普法教育,就要立足实际、着眼需求,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法律进村入户,让普法工作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拉近法律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一方面,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难题,注重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激活法治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如以学习《黑土地保护法》、建立“法官说事点”等为契机,让法律工作者走进乡村,根据不同时节设置相应的话题,及时解决人民群众迫切关注的法律难题。此外,积极引导乡村“法律明白人”开办普法“炕头讲堂”,以新颖的表达方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形成学法律、促振兴的良好氛围。
发挥司法引领作用,提高农民守法自觉性。当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才能保证规则的权威性。司法机关通过具体案件的审理,实现其价值评判功能。通过不断回应乡村居民对民主法治的新需求,以公平正义和权利保护实现群众的新期待,从而对社会公众产生积极影响,达到引导百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教育引领目的。通过积极开展移动法庭进乡村活动,让村民在家门口就能参与司法活动,感受审判活动全过程,更好体现司法力量和温度。鼓励更多法律工作者俯下身子察民情,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带动更多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到为民办实事中来。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涉农公共法律服务的目的,就是让法治走到村民身边、走进村民心里,切实提升村民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体来说,通过用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议事协商活动,科学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等形式,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效果。通过完善法援惠农,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其纳入民生保障工程,更好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加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村担任法律顾问,加快培养行政村“法治带头人”。通过完善各级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建立横到边、竖到底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整合资源力量,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等矛盾化解方式的有机衔接,从源头上减少诉讼量,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健全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精细化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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