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22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入乡问法”社会实践队伍开展实地走访实践活动。通过这次的走访活动,我们了解在乡村的法治治理中,当地的伦理道德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一、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的融合是乡村治理的创新
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乡村治理则是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如何突破这个重点、难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向题的决定》为我们指明了方问。《决定》指出,搞好社会治理,必须要要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又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这种把伦理道德建设和法治建设融为一体的格局必须符合中国国情,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法治路径。
二、重视道德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建设性作用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主体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实现乡村法治建设,道德建设是必须迈过去的一道坎,是必须的一环。
三、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作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可以被看作一种道德,分为三个层面的道德,规范国家、个人和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实出的中国特色,民族特性和时代特征,中华民族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文化传统,我们独特的基本国情是其立论的基础。它展示的德性特征与中华民族文化的道德政治观具有高度的一致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即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因此,我们应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践行作为乡村浴理的一条红线。贯穿于各个环节,渗透到各个钢城,确立乡村浴理的价值目标,激发人们自我约束的内在动力,作为检测、评估乡村治理工作的标准。
道德建设与其将其视为一种硬性标准,不如说它是一种意识自信,对我们法治建设的认同、对我们领导班子的信任、对我们行为约束的规范。只有将道德深深的刻在群众的脑海里,将其转化为实践,才是道德建设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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