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农村亲缘和地缘关系中探寻农村法治矛盾,调查其现实情况与应用情况,组织大学生走进社会基层,参与和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入乡问法社会实践队派出6名队员于1月15日上午9时到达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一农村进行实地的调研与实践。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现阶段,受乡村社会结构变迁与基层法治建设的共同作用,我国农村“迎法下乡”的现实需求越来越迫切。要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注的法治难题,畅通普法进村入户的“最后一公里”,做到“四个坚持”,让法治教育在乡村落地生根,法治理念融入基层治理实践。
让法律在乡村治理中切实发挥作用,首先要在农村基层社会构筑广泛的知法懂法群众基础,建立起对法治的普遍信仰。“用法须先知法、执法须先懂法”,没有对法治理念入脑入心的理解和认同,难有行动上的自觉。只有贴近农村实际,符合农民需求,融入乡村文化传统的普法教育形式,将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普法的重点,才能拉近基层群众与法治的距离,转化为行动实践。
增进农民福祉、维护农民利益,是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的根本宗旨。乡村传统文化中“无讼”观念根深蒂固,在传统熟人社会,乡村治理秩序仅靠村庄内生权威便可维持,而中国各个乡镇人文地理、经济条件、建设水平都不尽相同,村规民约也因村制宜、各有侧重。乡村普法如果忽视当地乡风民情,就难以真正融入乡村社会,会呈现“水土不服”的态势。因此,乡村普法要量体裁衣,尊重乡村发展规律和法治建设需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
乡村治理总是充满千变万化,细碎琐事层出不穷,而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的一一涉及。在法律涉及不到的疏阔之地,乡土社会往往通过道德习俗规范村民的行为。因此,乡村普法要结合“德治”教育,普法同时也把良好的思想道德逐渐灌输给农民群众,深入挖掘优秀的乡村习俗、乡规民约,大力弘扬社会正能量,依托乡村文明新风培育、道德模范的示范带动,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提升道德修养、增强法治素养。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在法治与德治的有机融合中,使乡村普法真正落地见效,乡村治理更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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