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固废的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新闻稿
近年来,城镇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城中村拆迁、改造,周边建设施工项目增多,产生的建筑固废不断地增加。据测算,我国每年产生建筑固废35亿吨以上,而且中国的建筑固废存量已经超过200亿吨,在过去50年里,中国已经生产了至少300亿立方米的黏土砖,要想处理这些伴随发展而来的“副产品”,需要走资源化再利用的道路。但遗憾的是,我国2020年建筑固废综合利用率只有50%,与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90%以上的资源利用率相比还相差很远。目前,我国大部分建筑固废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露天堆放或填埋,耗用大量的可用土地,同时在清运和堆放过程中的遗撒和粉尘又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建筑固废已经加剧了我国土地、资源的紧张局面,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因此,推动建筑固废的再生利用迫在眉睫。
相较于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
《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发展前景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提到,目前我国已建成投产和在建的建筑垃圾年处置能力在100万吨以上的生产线仅有70条左右,小规模处置企业有几百家,总资源利用量不足1亿吨,建筑垃圾总体资源化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90%和日韩的95%。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授高利红认为,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高,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
一是缺乏有效的引导。多数城市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不够重视,管理建筑垃圾的重心仍停留在控制建筑垃圾产出量这一阶段。
二是相关政策法规缺失。我国现行的循环经济促进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主要关注建筑垃圾造成的环境污染及其对市容市貌带来的影响,没有涉及建筑垃圾的循环利用等问题。
三是缺乏统一规划。各地政府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处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市政市容、城市管理等多头管理。同时,建筑垃圾资源化没有被纳入政府公共建设材料名录,相关补贴难以到位,影响了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建设项目中的设计、施工与拆除工程多采用传统的粗放型生产方式,直接造成大量建筑固废垃圾产生,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偏低,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还处在简单化、无序化的初级状态;另一方面,对于各类建筑垃圾未实施分类回收及有组织的消纳和资源化管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未对建筑固废垃圾的生产者规定强制回收的义务。
实际上,近年来,国家各部委也陆续发布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政策法规及指导意见。
2011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推广建设工程项目中废弃物生产路面透水砖砌块、混凝土、市政工程制品等再生建材制品、道路基材料,要求全国各地区建立完善的建筑工程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
2013年,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将“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的目标。
2017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循环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将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率首次纳入城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将作为今后申请相关资金、政策支持的重要参考。
固体废弃物包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生产生活建设等固体废弃物。这些固体废物有工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渣、粉尘和污泥以及生活生产中的产生的粉煤灰以及建设产生的水泥渣等。固体废弃物量增多,污染种类越来越复杂,对于人类的生活以及生态的平衡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而随着工业生产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固体废弃物的危害已成为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提出了“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作为控制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技术政策。但目前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做的并不是很好,如何使得固体废弃物最大资源化是我们研究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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