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公共政策实施情况,评估政策效益,“领航者”调研团成员邹毅桐于1月10日下午通过线上方式,对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刁主任进行了一次访谈。
从刁主任口中了解到,自2018年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办法》以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响应政策要求,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电池梯次利用、回收利用的监管和执法措施,监督督促下级各部门认真学习和落实,要求新能源汽车电池有关的企业积极响应政策,推动建设新能源电池的梯次利用回收利用的制度和流程,并对生产制造、使用、再次利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物质排放和废水排放进行了严格的规定。据介绍,该办法的实施,使环境保护在控制新能源电池污染方面的方案措施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合理,也为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创造了极大的便利,是一项十分关键的政策。自政策实施以来,生态环境治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发挥了更大作用,各企业响应落实效率也逐年上升。如电池编码、电池全生命管理等溯源管理覆盖面更广,梯次利用和回收利用率有显著提高,镍钴锰、锂、稀土元素的回收率正不断向目标靠近,因电池不当处理产生的环境污染越来越少。同时经了解,现今新能源电池回收仍有许多需要改进之处,如进一步细化溯源管理办法,加强监管,降低电池回收利用的成本,提高回收效益,才能使电池回收形成较大规模产业。
此次调研增加了团队对于新能源电池回收政策实施效果和目标达成度的了解,获取了重要数据信息,为后续评估分析公共政策效益提供了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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