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法治建设领域的生动实践,体现了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在法治领域的时代精华。
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传承着大量的法律文化精髓,积累和积淀了丰富的法律文化特质。比如,发源于先秦时期的儒家、法家、道家等诸子百家的法律文化成就,就是一种重要的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延续,并没有因为难以适应时代发展而消亡。从西周开始,治国的指导思想就是“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到唐代则强调“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即以德为本,以刑为用,其中的法律思想深刻影响到当代是现代法治思想的文化资源。
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既是党的二十大总结实践经验、顺应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需要提出的重要课题,也是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内在要求。身为新时代青年人的我们,更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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