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法治建设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是,与全面依法中国的要求相比较、与城市的法治建设成就相比较、与农村的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较,农村的法治建设仍然比较薄弱。为探寻其背后的深层原因,“入乡问法”社会实践队进行了农村的调查和采访。
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并且社会关系较为稳定,考虑到以后共同生活问题,村民往往会选择息事宁人,退一步海阔天空,从而放弃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虽然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人口的高度流动,但是在农村地区,人口的流动并不明显。在采访了多个村的村民以后,小队队员们发现村民们基本上都是世世代代生活在本村,很少有搬迁的。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中提到:“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关系固定了”。现在的农村的情况也正是如此,为了将来能够继续一起生活,村民们往往会选择放弃走司法救济这一条路,而这一心态也会被有心之人所利用,成为他们谋取非法利益的盾牌。为了破除这一现象,应当改变村民的观念,让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此外,中国正处在从乡土社会蜕变的过程中,原有的对诉讼的观念还是很坚固地存留在广大的民间尤其是农村地区,认为诉讼不过是走一道程序,并没有那么公正。而且,相比于法律,农村人更注重情理,法律对于农村来讲过于冰冷。法律在人均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村普及率很低,村民们一般接触不到法律,更不懂法律。加上普通的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历经2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结案,会耗费他们大量的时间,所以他们可能不愿意相信法律,不懂怕被骗。针对这种情况,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让村民们了解法律,相信法律并且选择法律。
乡村振兴离不开法治建设。只有建立起了完善的法治体系,才能提高农村的治理水平,实现乡村振兴。虽然面前农村的法治建设仍然存在很多阻力和困难,但是我相信经过不懈的努力,农村的法治会变得越来越好。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32149.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