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书是一篇中篇小说,篇幅不算太长,再加上我觉得余华的作品大多平实朴素。其实在之前我就已经读过本书以及其它的作品,如《活着》、《在细雨中呼喊》、《第七天》等,通过余华他那朴素的笔触,我对于人生、人性、人格等方面的感受又更加深,我深深的感到了震撼,我借着完成李老师的作业的机会,采用精读的方式,又重温了这本小说。 二、本书作者介绍: 本书作者余华,通过《活着》、《兄弟》等作品多次获得国际国内大奖,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纯净细密的描述,他善于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他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引起读者的共鸣。余华认为,文学是由那些柔弱同时又是无比丰富和敏感的心灵创造的,让我们心领神会和激动失眠,让我们远隔千里仍然互相热爱,让我们生离死别还是互相热爱。 三、本书及内容介绍: 本书以许三观为主要视角,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并娶到了许玉兰。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为了家庭不因此而破碎,他再次走向卖血路,这是他的责任,也是他的担当。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曾经喜欢过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也许出于对许玉兰的报复以及对他最喜爱的大儿子一乐却不是自己亲生的无奈的泄愤,他和已经发胖到不能再胖的林芬芳发生关系,但最后被发现的结局。《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他被生活反复的揉虐,但他还是展现了人间不止有苦难的一面,也有温情的一面。我对他说的一句话印象很深刻“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才会有办法。”他为了家人在饥荒年代吃顿饱饭而卖血,为儿子工作而卖血,为给“大儿子”治病而卖血,难能可贵的是一乐并非他的亲儿子,而他却依然冒着一周多次卖血的巨大生命危险而卖血,让我看到人的身体有极限,但父爱却没有极限。这种超越血缘关系的爱是许三观最为难能可贵的,也是他人性中最为温情的其中一面。最后他因无法卖血而在街上哭泣,但引来的是儿子们的不理解与指责,只有许玉兰还能够稍微理解许三观。带他到胜利饭店吃曾经卖血才能吃到的猪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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