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了解有关校园霸凌相关案件,更加深入的了解校园霸凌相关案例及涉及到的法律专业知识,更好的界定校园霸凌事件的性质,2022年8月16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正苗护翼队两名实践队员赵宏扬与崔昕然来到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进行实地走访的前一天晚上,实践队员准备好一些相关校园霸凌事件的案例与问题,第二天来到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走访,请求法官运用专业的学识进行答疑解惑。经相关工作人员的接洽,由法官助理王巧如带领实践队员来到了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实践队员荣幸地请到了法院的刘晓斌法官来为实践队员答疑解惑。
实践队员向法官说明了实践队的主题后,向法官询问了第一个问题,有关校园霸凌的案件是否较多。刘晓斌法官表示,法院近两年接到的有关校园霸凌的案件较前两年明显减少,这与法院的普法宣传力度的加大有必然的联系。
法官向实践队员讲述了最近接到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但与寻常校园霸凌案件不同的是,此次被告人是被霸凌人,被霸凌人受不了校园霸凌者的长期霸凌,最终在一次霸凌时掏出了提前准备好防身的刀,在于霸凌者扭打在一起时捅了被霸凌人一刀,酿成了惨祸。听到这里,实践队员深深表示惋惜。因为在两位实践队员的经历中没有校园霸凌的经历,甚至闻所未闻。
在两位实践队员看来,校园霸凌事件通常是霸凌者利用被霸凌者的弱势心理,通常情况下被霸凌者会因自卑心理与霸凌者的恐吓而不敢报案,也不敢承认自己被霸凌,因此实践队员十分好奇法院是如何接到校园霸凌案件的,并向法官提出了这个问题。法官表示,报案人一般都是校方老师或孩子家长,在发现孩子出现异常时就会及时向派出所与法院报案。
“家长都学会了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与自己的孩子;学校方也因法院与公安机构的介入而对于校园霸凌事件更加重视,大家都重视孩子,因此遇到校园霸凌事件就会有人报案。”刘晓斌法官说道。实践队员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记录。
在与法官交流的过程中,实践队员了解到校园霸凌案件的报案人大多数是校方老师,实践队员结合自己的专业学识,对法官提出了“校方积极报案是否因为在校园霸凌案件中校方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而积极报案的”一问题,法官对实践队员提出的问题表示否定。法官表示,在聊城法院与公安的大力监管下,聊城法院与公安机关对学校做出了强制报告的要求,即遇到此类案件不可与家长学生沟通后私了,一定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否则校方会被作出处分。实践队员听后感悟颇深,对刘晓斌法官所讲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后,表示深深的感谢,与法官助理合影留念后离开了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此次社会实践实践队员了解了有关校园霸凌的相关案例与案件相关知识,收获颇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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