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2017年3月1日施行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第一章总则的第九条提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其中,未成年人作为国家的未来,尚在成长阶段,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关注。而残疾人,作为一个极为特殊的弱势群体,更需要社会的特殊照顾。在此之上,具有某些生理缺陷的未成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应是社会问题的重中之重。为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更是为了体现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文关怀,在前往社会主义的道路上,这些特殊群体不容忽视。因此,“译童向光明”希望小屋实践团队一次为初心,接收三名特殊儿童,对其进行线上线下的关注与辅导,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山东共青团持续以“希望小屋”儿童关爱项目为抓手,推动“希望工程”转型升级,帮助困境儿童共享共同富裕成果。一是聚焦“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持续做好“希望小屋”项目宣传推广,动员更多企业、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公益资金募集,持续推进小屋建设,共同为帮扶困境儿童献计出力。二是聚焦“物质生活要富裕,精神生活也要富裕”,重点做好“后半篇”关怀文章,联动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开展小屋维护和关爱服务,帮助受助儿童养成良好习惯,解决成长和学习中的困难问题,培养自强不息、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三是聚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社会组织作为第三次分配的重要力量,发挥着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调关系的重要作用,我们将通过小屋项目持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组织,同步深度链接教育、民政、医疗等各类资源,进一步拓展“希望小屋”项目帮扶内涵。
在希望小屋实践活动中,经过与孩子们的深入接触,我深刻认识到:在希望小屋这一具有重要意义的实践活动中,我们需要做的远远不够。孩子们的心里和生活条件都需要政府和国家一步步落实政策,扎实做到关爱每一位孩子的身心健康。
作为21世纪未来的栋梁,我们大学生也因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走到孩子们中间去,用我们丰富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帮助他们搭建起心灵的平台,激发他们对未来的期待与向往,能够通过我们的帮助让他们自主努力,打破困难,走出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
道路是曲折的,前方是光明的。我们要努力讲好小屋故事,传递受助儿童努力奋斗、积极乐观的向上精神,传递捐赠单位、爱心人士无私奉献、慷慨济困的感人善行,在一个个真实故事中,突出育人导向、激发社会共鸣,实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主责主业。在活动中教育引导特殊儿童感知公益、奉献爱心,养成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好品质。“建设‘希望小屋’,不仅要帮助困境儿童拥有相对独立的空间和舒适的环境,也要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习惯和阳光向上的心态,服务青少年健康茁壮成长。”团山东省委书记刘天东表示,要举全省共青团之力,广泛动员和凝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社会组织参与,面向困难家庭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建设更多的“希望小屋”,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积极贡献力量。
通过这次实践活动,我认识到:很多时候,我们的一个小小的善举,我们奉献的一点点爱心,都有可能改变一个孩子的未来。希望在我们的帮助下,在更多青年栋梁的帮助下,越来越多的孩子能够走出困境,赢得属于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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