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岭今日的早晨格外的清爽,缓缓爬上山腰的旭日,为清晨的枫岭小学寄来半夏的暖暖情谊。2017年7月13日,一声清脆的上课铃淹没孩子们的欢声笑语,悄然在校园的上空久久回荡,“亲情中华”温州市侨界留守儿童快乐营枫岭分营龙虾班的孩子们迎来了一节特殊的课程——法律小讲堂。
似乎是早已知道这节课的非凡意义,龙虾班的孩子们早早地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整理各自放飞的心绪,下课的喧嚣仿佛在此刻凝固下来。“今天我特地给大家带来一节法律讲堂,希望这节短短的课能让大家初步感受法律世界,明白法律时刻与我们形影相随。”志愿者老师戴优一席话穿破隔绝的屏障,拉开了上课的帷幕。
“我们生活中常见的法律有《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宪法》等等,它们看似与我们遥不可及,实际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与我们形影相随。”龙虾班的孩子们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屏幕上各种从未耳闻的法律名字,漆黑的眼瞳下满是对法律的好奇与疑惑。看着孩子们全神贯注地听着自己的叙述,戴老师接着就《宪法》进行集中地介绍,虽然对于初步接触法律的孩子们这些问题深奥难解,但是阻止不了求知好学的他们对法律知识的追求与渴望。谈及正当防卫,郑同学突然伸出自己的小手饶有兴趣地问道:“老师,如果一个人行凶,我义无反顾地拿棒子把他打晕了,算不算正当防卫呢?”戴老师先是一怔,随后莞尔一笑:“当然是啦,因为你帮助他人逃离危险,是勇敢的行为呀!”郑同学恍然大悟,兴奋地点着头。
大哲学家康德曾说过,有两样东西时常让我们充满敬畏之心,一是头顶灿烂的星空,二是我们心中的道德律令。虽然这只是一堂短暂的法律课堂,但是相信它对于初步接触法律的孩子们产生了深远的意义。 愿你们感法之魅力,触学之纱衣,灵活利用法律武器直面邪恶,彻底的明白何为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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