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2008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提出“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优先开发缓坡丘陵地、盐碱地、荒草地、裸土地等未利用地和废弃地”,“综合运用水利、农业、生物以及化学措施,集中连片改良盐碱化土地”的部署,积极推进盐碱地治理工作。2009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提出“支持黄河三角洲荒碱地综合治理,有计划地对荒碱地进行开发治理及改造中低产田”。2011年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盐碱地治理调查。2014年5月,由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0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盐碱地治理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4〕594号),提出了加大支持力度、协调整合资源、推进治理科研、实施示范推广、合理利用水资源、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市场化程度等七项措施,推进盐碱地治理工作。2015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这是我国第二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务院批复指出,示范区要在盐碱地综合治理、探索土地经营管理新机制、发展现代农业方面走在前列。2020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黄河流域农牧业科技创新,推动杨凌、黄河三角洲等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在生物工程、育种、旱作农业、盐碱地农业等方面取得技术突破。”2022年1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积极挖掘潜力增加耕地,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盐碱地等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为耕地。研究制定盐碱地综合利用规划和实施方案。分类改造盐碱地,推动由主要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更多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支持盐碱地、干旱半干旱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
二、社会背景
(一)国家现状
盐碱地是一种特殊土壤类型,因为土壤中盐碱含量高,植物难以存活,过去因为缺少相应的技术,大量盐碱地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当前中国拥有超过15亿亩的盐碱地存量,是世界第三大盐碱地所在国,但已被开垦利用规模还未达到20%,对于当今经济发展,盐碱地的开发利用具有巨大价值。如何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有效激活这一巨大的国家战略土地储备资源,将过去不可用的盐碱地实现向可耕地资源的转化和产业化运营的意义非常重大。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开展了大规模的盐碱地治理研究工作。由于不同地区的盐碱地主要成因、盐碱化程度、土壤结构和理化性质都不同,治理盐碱地要根据不同类型盐碱地特点因地制宜,选择相对应的改良方法。在相当长的治理中,形成了以西北硫酸盐盐碱地、河套灌区盐碱地、东北苏打盐碱地、华北插花盐碱地等为代表的盐碱地改良利用典型地区。
(二)粮食安全
黄河三角洲无论是生态保护还是农业开发,都有战略意义,土地资源是很宝贵的,抗盐碱作物发展起来对提高土地增量是很有意义的,对中国粮仓、中国饭碗也能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随着环境的不断恶化,土地的可耕种性越来越低,土壤盐碱大面积发生,全世界盐碱地面积为9.54亿公顷,其中我国就有9912万公顷,这类地方的土壤往往非常贫瘠农作物枯干甚至无法成活。土地盐碱化不但造成了资源的破坏,农业生产的巨大损失,而且还对生物圈和生态环境构成威胁。另外,盐碱化过程通常与荒漠化过程相伴生,甚至相互促进相互转化。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耕地数量的多少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耕地总量的逐年减少,进一步加剧了土地供需矛盾,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而土地的有限性决定了盐碱地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人们有必要对盐碱土壤进行修复研究与实践,盐碱地的高效利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坚守耕地红线具有重要意义,其改良与利用已经成为确保我国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经济、促使区域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国家稳定和安全的基石。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基地和能源基地,黄河三角洲抗盐碱作物的培育,对于生态保护和农业开发,都有重要战略意义,不仅为解决我国粮食资源短缺的问题,而且对耕地资源稀少的现状提供了新的出路,对开发和利用盐碱地、改善环境保护生态有重大意义。
在当前坚持“粮食安全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形势下,盐碱地治理与农业利用在确保谷物基本自给、保障口粮绝对安全、保持现有耕地稳定和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对推动我国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与协调发展、解决耕地占补平衡难题、保障和改善盐碱区民生、促进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等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http://www.dxsbao.com/shijian/477670.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