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流域的开发利用活动、控制开发强度,为实施全流域综合管理提供依据,重点确定了防洪标准、设防流量、防凌库容、平滩流量、地表水用水量、地表水耗水量、地下水开采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大中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水质目标、COD入河量、氨氮入河量、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量和断面下泄水量等14项控制指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活动不可逾越的“红线”。黄河下游堤防按防御花园口22000立方米每秒的洪水标准设防,平滩流量4000立方米每秒左右,防凌库容控制在35亿立方米以上。至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生效前,黄河流域地表水消耗量控制在332.8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23.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3立方米以下,大中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利津断面多年平均下泄水量控制在187亿立方米以上,头道拐断面多年平均生态环境用水量不少于200亿立方米。按照有关技术规程规范,在核定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基础上,确定各水平年黄河流域水功能区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的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作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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