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8日,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在指导老师邹鸰、陈自发的带领下前往厦门海事法院走访调研。厦门海事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及“强实力、铸精品、有作为”的工作思路,狠抓执法办案、打造海事精品案例、提升海事司法公信,努力服务保障福建社会经济发展和两岸经贸往来。厦门海事法院研究室主任李涛、胡伟峰庭长对实践队员的到来表示欢迎,在参观完诉讼服务中心、院史展览馆后,与实践队就“一带一路”法律问题进行了座谈。
在座谈会中,李涛主任对厦门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海事精品案例进行了详细介绍。在“塞拉利昂籍‘LEDOR’轮遭阿尔巴尼亚船东基恩毕船务有限公司弃船所引发的系列纠纷案”中,由于该轮船体老旧、压载舱及部分货仓破损、证书过期,船东将船舶连同十几名外籍船员及货物遗弃在福建莆田。收货人及船员等当事人就相关费用向厦门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厦门海事法院通过高效组织船舶拍卖、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法分配船舶拍卖款,使境内外债权人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厦门海事法院解决巨额涉外合同纠纷案,为打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做出努力。在“原告德国航运贷款银行诉被告艾斯姆阿明航运有限公司、舍库萨格凯斯航运有限公司船舶权属纠纷案”中厦门海事法院严格依照国际公约,精心组织涉案巨轮的拍卖,使“阿明2”轮以3.24亿的价格成交。本案的圆满解决,有力维护和规范了航运秩序,让中外市场主体充分感受到厦门作为“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城市所具有的软实力,为“一带一路”经贸区往来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研讨会上,胡伟峰庭长就“连佳敏等八十八人诉福建省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案”为实践队做了详细介绍。该案是厦门海事法院积极维护船员合法权益,倾力护航“一带一路”建设的典型案例。印尼政府以整顿渔业为名,扣押多国渔船,平潭县远洋渔业集团因经营困难,拖欠船员工资及提成款。厦门海事法院承办法官主动进企业做沟通疏导工作,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本案处理兼顾劳动者权益及企业发展的社会效果,有利于我省远洋渔业的进一步健康发展,保障了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畅通有序。
“以法护航”实践队通过对厦门海事法院的走访调研,认真学习了厦门海事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典型海事案例,更深刻认识到“一带一路”战略的实行需要航运法治的保驾护航。“以法护航”实践队将在推动法治助力“一带一路”发展中继续学习,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添砖加瓦。
(作者: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以法护航”暑期实践队队员 朱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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