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正苗护翼实践小队于日照市东港区当地展开了社会调研。在队长的带领下,小队成员先集中讨论设计了调查问卷,后来到当地商场对当地群众进行采访,了解当地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看法。
法护未来,守望成长。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根据宪法,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是党和国家关心关注未成年人,是促进其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基于此,正苗护翼实践小队充分发挥法学院学生的学科优势,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学化,在本专业领域内进行调研。针对犯罪低龄化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进行多方面设计,并对当地群众进行采访。
首先是犯罪低龄化问题。近年来,随着犯罪低龄化现象的产生,刑事责任年龄也随之降到了12周岁,但是其背后所蕴含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好孩子”的保护伞,还是“坏孩子”的保护伞引人深思。为减少犯罪现象的发生,除降低刑事年龄以外,还有哪些措施值得采纳,是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之一。本次调查显示,多数群众比较赞同从父母、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加以出台相关措施。在父母方面,父母应当承担起监护教育未成年人的法定责任。同时多数群众认为,法律应当追究父母的责任并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在学校方面,多数群众比较赞同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有必要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活动,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在社会方面,除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还要强化教育部门的职责,建立由公安、教育部门为主,民政等相关部门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改造机制,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设立专门的学校,把惩罚与教育相结合,起到真正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
其次是未成年人保护宣传问题。小队队员对当地的司法机关或者是否经常就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进行宣传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多数群众皆接受过一次或者多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宣传,甚至有群众会自发向有关部门进行了解。各类宣传活动有利于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因此,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工作做到位是十分必要的。
通过此次的社会调查,小队队员了解了日照市当地群众对犯罪低龄化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等问题的看法。小队队员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不仅仅需要国家一手抓,还需要父母、学校和社会多手抓,并且相关的宣传工作要做到位。小队队员在本次社会实践中将继续对未成年人保护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利用自身的学科优势与学院资源,推动本次社会实践圆满完成,最终有所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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