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至今交通科技团队与桓台果里中队在临淄大道在中队长陈振国的带领下参与交警执法。调研团队于7月5日上午前往桓台果里中队。桓台果里中队为实践团队讲述了交通警察的工作过程,随后,在中队长陈振国的带领下前往临淄大道,参与交警执法。在执法过程中,陈队长向实践队员介绍了交通安全知识,讲述了交警执法程序,强调了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在执法过程中,交警同志对违反交通法的行人,车辆进行了劝诫教育,询问了一些有关交通安全和交通信号灯的问题,实践队员发现,大多数路人能正确的掌握交通安全知识,有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但也有一些路人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还有一些存在侥幸心理,实践队员和中队交警一起向路人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督促他们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培养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自己和他人在参与交通活动时的人身健康安全。
遵章守纪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只有时刻保持清醒,遵守交通法规,才能让学生安全的回家,人们更舒心的购物。,旅客更方便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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