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关系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是深远的。在每个家庭中,成员之间的关系相互作用,使整个家庭关系呈现出动态平衡。这种动态平衡具有自我修复功能,使家庭结构保持稳定。一旦家庭关系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家庭的功能就会出现问题,尤其是可能导致家庭中未成年人出现心理、性格、思想、情绪、行为、交际等方面的问题。
我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对家庭的管理,追求家庭和睦,推崇“家和万事兴”。中共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更加重视家庭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
近年来,学界对家庭关系的研究呈上升趋势。主要体现在家庭结构与类型研究、婚姻与家庭研究、家庭教育研究、家庭环境对家庭成员的影响、问题少年与家庭关系研究。
家庭关系都存在着一种平衡态,维持着家庭的稳定和健康发展。这种动态平衡具有自我修复功能,但如果家庭关系失衡状态超出家庭自我修复功能的限度,整个平衡态被打破,就会对家庭成员产生影响,严重时会造成家庭解体、家庭成员受到严重创伤。
家庭自我修复功能的体现:例如,当夫妻双方关系出现问题时,子女可能会出来劝解,或者夫妻双方顾及对孩子的责任而控制自己的行为,主动改善双方关系;子女到外地求学或工作,可能会有意识地与父母加强联系,弥补空间距离上导致的关系疏远。
家庭关系失衡的家庭中,有的是夫妻关系失衡,有的是亲子关系失衡,不管是哪种情况,一旦超出一定限度,都会影响家庭关系的整体平衡,进而对子女的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相关研究表明,生活在关系失衡家庭中的孩子,一般会存在如下情况:不开心、对生活没有热情、生活缺乏乐趣、没有可以倾诉的人、对学习持无所谓态度甚至厌恶等。这些孩子更容易出现吸烟、喝酒、打架甚至犯罪等问题。而孩子会带着原生家庭的种种“遗传”特质走向社会,成为一生的印记
具体表现为:
1. 性格。关系失衡的家庭环境中,孩子的情感难以表达,易形成消极的人格特质,如孤独内向、自卑焦虑、忧心忡忡,对人对事消极敏感等
2. 认知。认知系统是建立在童年学习经验的基础上的,关系紧张的家庭中容易造成认知扭曲。
3. 偏差行为。对学习没有兴趣,过早放弃学业;叛逆,反抗家长权威;早恋、早婚、早育;缺乏责任感;
4. 青少年犯罪。在失衡家庭关系中,青少年在性格和行为上产生偏差,不愿或不会与人沟通,遇到问题用极端方式解决,如果没有得到进一步的干预矫正,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
破解之策
国家:
1. 尽快设立与政策相配套的各项措施。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措施来维护和谐家庭关系,提升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中的重要作用。
2. 制定相关救助、庇护等制度,切实帮助困难家庭渡过难关。
3. 加强家庭问题咨询和矫正方面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社会:
1. 社区要主动干预,促进家庭关系和谐。
2. 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力量,成立家庭关系培育学校,积极向父母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及和谐家庭关系对子女成长的影响,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
3. 成立家庭关系干预治疗工作室,提供咨询服务,诊断问题
家庭:
1. 要提高对维系家庭关系平衡的认识
2. 增强家庭责任意识
3. 要建立信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2015—2017年连续三年下降后,2018年、2019年又同比上升5.87%、7.51%,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数量占全部数量的82.28%[4]。因此,从家庭关系入手,研究家庭关系失衡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挖掘青少年成长中出现问题的根源并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对促进家庭关系和谐、促进社会和谐以及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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