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Co-law调研队进行线下访谈活动
为进一步了解出行公司所存在的大数据杀熟问题,2月7日,山东大学(威海)Co-law调研队成员前往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对技侦大队民警马德杰进行实地调研访谈。
作为一名从事数据分析的干警,马德杰对网约车平台也有一定的了解。马德杰指出,价格歧视即商家或公司在对同样的商品或服务进行促销时,为了追求利益、招揽客户等,对不同的客户实行不同售价。针对网约车平台与平台下司机的签约模式,马德杰介绍到,平台和平台下司机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普通协议,挂靠合同是非必需的;签订劳动合同后二者是劳动关系,有发放工资的流程;签订普通协议后则仅通过收费协议提成,无发放工资的流程。马德杰指出,平台用户打车的价格是由平台确认的,影响因素包括行驶路线、车流量、区域、天气状况、打车的人数等,依据于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网约车计程计时技术要求。平台系统通过供需比例、紧缺程度、订单属性等多重因素,得出该订单的成交概率;如果订单的成交概率过低,系统就会根据历史数据和当下情况计算出一个建议的价格,作为标准车费之外的溢价。为了让队员更深入地了解,马德杰以滴滴为例,详细地介绍了其定价模式。在如今所存在于网约车平台的个性化定价方面的争议,马德杰表示,当前网约车平台可能存在“杀熟”行为,但这也是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因人而异的运行策略。马德杰认为,个性化定价是平台出于对利益的考量,在一定法律法规监督下进行的,是公司在进行正常运转时采取的一定商业策略,有其合理性。最后,马德杰就此现象提出平台应公布计价标准的倡议。
通过此次访谈,团队成员对网约车平台的运营模式及其所存在的大数据杀熟现象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有利于团队研究大数据时代下的价格歧视现象,助力大数据杀熟现象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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