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紧跟时代步伐,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使法律服务及时化解乡村发展中部分基本矛盾,积极助力农村发展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山东理工大学“稷下法制先锋社会”社会实践团从法律服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角度出发,积极探讨基层群众们的法律需求,并以我们的专业知识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以此强化基层群众们的法律意识,推进乡村振兴。
7月20日上午,团队一行人来到淄博市高青县,并联合淄博市法律援助中心及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共计10余名志愿者参加此次活动。
团队成员在现场分发宣传手册与宣传手提袋,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由法学院学生通过知识结合法律援助服务律师提出法律意见,提供参考解决方式;此外,实践团队还向当地居民介绍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知识。中午,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志新,邀请团队成员就餐,并对实践团队成员活动表示了支持与肯定。晚上,实践团召开总结大会,对各类材料(调查问卷、访谈记录、照片纪实等)进行整合,对实践活动发表感悟,旨在为后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撑。
随后,实践团队员对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志新进行采访。在采访中,冯志新向我们透露了当地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并对实践团队成员的活动表示了肯定。通过今天的实践,团队成员不仅精进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还注重了表达能力的提升,努力做到提高不同人群的接受程度,做到了更好的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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