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缺乏必要法律知识或经济困难的群众,面对法律问题,法制援助成为了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保障。今日的访谈我们邀请到了淄博市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冯志新,冯主任主要对高青县法律援助情况以及对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王婉月:冯主任,您觉得咱们高青县市民对法律援助的认识程度处于什么水平?
冯主任:咱们高青县每年在法律援助宣传中投入了大量精力,每年都会在活动现场采取设置咨询台、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以及解答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政策、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步骤等具体内,告知居民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及应对措施,増强村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对居民普遍关心的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追讨被拖欠的工资、遭遇工伤如何维权、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答。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居民对法律援助的认知水平还是有待提高的,我们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要加大力度继续宣传。
王婉月:好的,冯主任。那么您是如何看待我们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宣传的社会实践呢?
冯主任:我觉得你们这种社会实践真的非常好!非常有意义!我们几乎每年都会与大学生合作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我认为这种活动不仅仅能够帮助我们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更重要的是能够让大学生自身在实践的过程中得到锻炼,得到提升,同时也切切实实地帮助广大群众解决问题。总之非常有意义。
王婉月:您认为我们大学生参与到法律援助中哪些方法形式可以有所创新改善?
冯主任:首先,我觉得你们现在这种深入基层、与居民贴近的面对面宣传形式是非常好的,而且年轻人充满朝气,也给我们带来了新鲜的血液。我觉得在今后可以继续扩大宣传途径,运用多种方式来进行宣传,比如依靠媒体的力量,将每日的宣传写成新闻发到电视、广播、杂志、网络上等等,增强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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