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予法之行,甬记处心”暑期社会实践队来到余姚市公证处,进行了参观学习。一行5人受到了公证处翁洪飚主任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亲切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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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服务作为一个小众法律服务,队员们对之所知甚少,因此翁主任从什么是公证入手,介绍了公证的历史、发展以及现状,使队员们对公证有了初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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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在基层民主和便民利民中发挥着什么作用?在法律的实践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又是怎样解决的?如何结合“最多跑一次”政策推进公证工作?”初步了解后,队员们不断发问,翁主任也针对提问一个个耐心解答。公证处对于民众的服务、沟通、证明作用无可替代,对于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中发挥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但由于普及率不高,民众对公证服务的认识度与利用度不高。对此,翁主任也提出了打破数据壁垒、建设信息化平台、提高公证人员服务理念等建设性构想,队员们对公证处发展提出的建议也受到了翁主任的高度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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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的最后,翁主任提出,希望当代法科生,可以提高持续学习的能力,自觉主动服务他人,最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强健的体魄。队员们也深受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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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一个需要赋理论于实践的科目,尽管交流学习时间有限,却使队员们对书中抽象死板的理论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学法”的最终目的是“用法”,而在公证处的交流学习让队员们意识到,想要用好“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法学,理论知识是基础,跨学科知识是辅助,社会经验是必需,只注重理论知识的构建,会使法科生在工作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法律在不断地发展与完善,作为站在用法第一线的法律工作者,如何跟上法律步伐,更好地用“法”服务民众,仍是需要思考的问题。经过本次的交流学习,相信队员们也会在将来的学法过程中更加注重实践,在迈入法律工作者这一群体之前,打下扎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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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余姚市公证处只是实践队探访基层民主建设的第一站,我们的步伐还在继续,也不会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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